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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变小三还堕胎 父母气告求偿120万
花莲1名谢姓女大生到夜市打工,却爱上已婚的水果摊施姓老板,女大生还怀孕搬出学校
宿舍与施男同居,甚至向校方提出休学,父母接到通知后气炸,怒告施男加重和诱罪并求
偿120万元,没想到痴情女大生不顾父母阻止,还替施男说话,自称“没有被引诱”,还
说等到满20岁才跟施男交往,导致官司节节败退。
判决书指出,谢女4年前考上某大学中文系,也到花莲自强夜市帮同学妈妈开的蚵仔面摊
帮忙洗碗,3年多前认识隔壁的水果摊施姓老板,已婚的施男竟对谢女展开追求,同年7月
间谢女就向校方提出休学,因当时谢女未满20岁,校方依规定通知父母,谢女的父母才获
悉女儿爱上已婚男,还搬出学校宿舍跟对方同居,甚至还怀孕、堕胎,气得要求女儿跟施
男断绝往来。
但谢女不顾父母反对仍跟施男交往,直到前年5月,施妻跑到校园扬言要告谢女妨害家庭
,校方赶紧通知谢女父母,家人趁谢女返回桃园时动之以情劝说,再带她找算命师卜卦,
谢女吃惊算命师点出曾经堕胎的秘密,因此听话决心跟施男断绝往来。
没想到施男不愿放手,还在LINE的动态显示手枪、子弹照片,让谢女的父母感受到恐吓意
味,于是报警提告加重和诱罪,谢女父母认为,女儿当时未满20岁,亲权、监护权、监督
权遭施男不法侵害,认定是施男诱使女儿脱离家庭,因此要求损害赔偿120万元。
花莲地院民事庭法官日前审理后认为,谢女自称是在前年11月间搬离校舍,且有跟家人电
话连络并回家,并在去年1月后,满20岁后才跟施男交往,没有被引诱离家,也没有不让
她跟家人联骆;谢女也说“不是我不回家,是不敢回家”,因怕回家父母会打她,所以法
院根据谢女举证,认为谢女没有被诱而脱离家庭,因而侦结给予施男不起诉处份,谢的父
母不服提起再议,全案重审尚未侦结。(突发中心李光滨/花莲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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