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吃下半条虫 店经理证无毒吞另一半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507240106-1.aspx
发稿时间:2015/07/24 10:53 最新更新:2015/07/24 10:53
(中央社台北24日电)大陆一名女子日前在快餐店(速食店)吃到一条虫,虫体一半已经
吃下肚,他的母亲找店内经理理论,这名经理说这是菜虫,对身体无害,一口气将半条虫
子吞下肚里,证明无毒。
中国大陆重庆晚报23日报导,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两路派出所19日下午接到一名女士
报警称,她和女儿在金航路一快餐店吃饭时,吃到一条虫,正和店方发生争执请民警前来
处理。
这名女士告诉民警,虫子已被女儿吃掉一半,她叫来服务生,对方确认是虫子后道了歉,
答应赔偿人民币500元(新台币2500元)。
不过,快餐店的大厅经理过来说:“这不是什么有毒的虫,就是一条菜虫,可以食用!我
们没有权限赔你这么多,只能赔偿300元。”
这名女士不高兴,赌气说:“你把这半条虫吃了,我不要你赔钱!”没想到大厅经理夹起
虫子就往肚子里吞。
女士见状后答应不要赔偿,但要求在发票上写明用餐时吃到半条虫。大厅经理不愿意,双
方僵持不下,打电话报警协调。
经民警调解,快餐店答应赔偿女士300元。由于快餐店显示出诚意,这名女士就不要求在
发票上注明吃到半条虫了,双方已达成和解。10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