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之铭言:
: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2099
: 他有着曲折而传奇的人生,他的名字叫作“陈智雄”。
陈智雄是被国民党以俗称的“二条一”给处死的
什么是“二条一”?
“二条一”就是《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
“犯刑法第一百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之罪者,处死刑。”
大名鼎鼎的刑法第一百条,碰到《惩治叛乱条例》的加持,就提升为死刑
白色恐怖数十年,不知多少政治犯枉死在这条恶法上。
youtube上有以前陈定南的演讲,
是在1992年,刑法100条修正(非废除)后不久
也是郑南榕自焚的三年后,在“行动100联盟”的集会中演讲关于“刑法100条”
里面许多话,二十三年后的今天看来仍旧没变,在此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lBp4LjBQJs 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S12PBq_ejI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LAn17MclBY 3
以下是演讲全文逐字稿:(闽南语演讲)
各位先进、各位朋友,今日我代表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来向各位报告
箝制台湾人的思想,逼害台湾人的言论四十几年,国民党的恶法
已经在昨天立法院院会正式宣告废掉了,这就像刚才,
咱大家共同唱出来的心声一样,这是台湾人民的胜利!
历史,一再证明,人民的权益绝对不能寄望统治者的施舍,
必须靠人民付出自由甚至牺牲性命来争取,刑法100条的修改,
绝对不是国民党的德政,也绝对不是国民党统治者的恩典,
这是所有台湾人民四十几年来,大家共同打拼所得到一点点的成果而已。
今日咱在这里,心里固然是很欢喜,但是各位在庆祝之余,
咱除了向行动100联盟,李镇源医师、林山田教授、陈师孟教授
以及所有100行动联盟的所有成员,咱表示感谢之外,
咱必须要更加怀念四十几年来为台湾人民争取自由,
为台湾民主打拼,所受难的台湾人民,所牺牲的台湾斗士。
昨天,立法院在散会之前的最后一刻,
通过刑法100条言论自由罪,正式来终止这个名词,
我相信,没有一个立法委员比郑南榕的太太,叶菊兰女士,
心里更加...没有一个立法委员,像叶菊兰有这么多的感慨,
她在欣慰、她在安慰之余,她也感觉心酸。
她的夫婿郑南榕,为了要替台湾人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
三年前的四月初七,他做了重大的牺牲,今日言论自由罪可以正式废除
我相信这是三年来,郑南榕是点第一盏火。
在今日,咱在这里为刑法100条言论自由罪做告别式的同时
请各位呒通忘记,过去为台湾民主打拼的前辈
各位呒通忘记过去为自由献身的所有的台湾斗士,
咱更不能自我满足,虽然言论自由今后不能受到逼害,
但是今日仍有很多的恶法,仍可以成为国民党来逼害台湾人的工具,
今日,国民党透过违宪的国家安全法,透过违宪的人民团体法,
透过违宪的游行集会法,来箝制台湾人民组织社团,来限制台湾人民出入境
来剥削宪法所给我们的集会游行的基本人权。
这些恶法,一旦一日不废除,国民党随时仍可以透过它的暴政,来压制台湾人民
恶法一日不废,台湾人民一日不能出头天。
就是,台湾人民大家有这个觉悟,今后继续站在一伙
咱将所有违宪的恶法、违法的命令,通通都来给它废掉
这样台湾人民是不是能够得到永远的自由,台湾是不是能走入真正的民主?
各位,请大家不要这么乐观,恶法一日不废,当然国民党可以用恶法当手段
来继续做反民主的种种恶行,但是,就算恶法废掉了
国民党这个暴力体制的政权,若继续存在着,
台湾人民今后永远也还无法充分享受到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国民
应当要享受的三大自由,什么叫做三大自由?
第一,就是人民应该要充分享受到免于恐惧(惊惶 kiann-hiânn)的自由
第二,就是人民应该要充分可以享受到免于匮乏、免于缺乏的自由
第三,就是人民必须要充分享受到免于偏见的自由。
今日,国民党透过它的国民教育,来做思想教育的机器
国民党透过它所控制的所有传播媒体,尤其是电视台
来向台湾人民进行思想国有,这样的思想改造
使得台湾人民到了今日,仍深深相信着国民党的宣传
相信民进党是一个乱党,相信国民党那一套:台湾应该安定,台湾才能进步。
各位啊,国民党所要求的安定,就是要求台湾人民必须要逆来顺受
必须要让国民党软土深掘。
国民党所要求的团结,国民党所要求的和谐,
就是要求台湾面对国民党所有不公不义、无法无天的逼害时
台湾人民都不能怨叹、都不能抗争,甚至脖子就要伸长长,随便它割,随便它刣。
这就是国民党长期来透过它教育的机械,透过它传播媒体
来向台湾人民长期洗脑,所造成台湾人民的偏见。
所以一个真正民主国家的所有国民,应该要充分享受着,
免受到执政党政府用这款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来做这款的洗脑。
台湾人民如果希望咱这一代,希望咱的后代,可以免受到国民党这款思想洗脑的逼害
咱必须要大家共同站出来,咱要要求改革国民党这款思想国有的教育制度
咱要要求国民党长期控制的电视台,应该要开放。
台湾人民若希望今后咱可以生活在一个免于恐惧的环境中间,
咱要要求军队应该中立,特务应该中立,警察应该中立。
军队应该效忠全体国民,特务、警察应该是维持社会全体秩序
不能作为任何执政党或统治者逼害反对运动的工具。
台湾人民希望,咱社会的经济资源,可以得到更公平的分配
咱希望所有弱势的农民、所有受尽压迫的工人、
所有值得同情的这些残障同胞,应该得到国家更多的照顾
咱要求政府应该来消灭特权,应该来对付社会投机,
使得社会的资源、经济的资源甚至政治的资源,作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分配。
使得台湾人民大家在生活上、大家在物质上、大家在精神上,
都不觉得缺乏。都觉得很丰富。
所有的这三大自由,这是做为一个民主国家所有国家的主人
应该所要享受基本的尊严和基本的人权。
洛杉矶,美国洛杉矶的黑人,最近为了要反抗美国司法制度的不公平
在洛杉矶引起一场全世界注目的社会暴动,洛杉矶的动乱向全世界所有的独裁政府
向全世界所有专制的统治者,以及向全世界所有,还不能得到自由的被统治者
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就是说,若无公理,就没办法得到安定
若无正义,就没办法得到和平。
希望国民党的当权者,希望台湾人期待很久,但是也受到台湾人失望的李登辉总统
能以这次洛杉矶黑人这个有力的诉求,来做一个检讨
当然我更寄望,台湾人可以觉醒,咱应该共同站出来
咱也来向国民党提出强烈的呼声,来向国民党说:
没公理,就没安定;没正义,就没和平。
在这里,我不敢鼓励各位,用非常的手段来争取你们的权利
我也不敢鼓舞台湾人民,用流血的手段来对付国民党
我更加不敢鼓励今日在美丽岛两千万的主人,用武力来推翻国民党的政权
但是我要向各位报告,政府是为服务人民,在人民的同意和人民的授权之下,所组成的
任何一个主权在民的国家的政府,它就是有义务来为人民来谋求福利,
它就是有责任,来维护人民基本的权利。
任何一个政府抑或是某一个统治者,它若违背人民的付托,
这个统治者或这个政府,就是人民的公敌,就是国家的敌人,
人民当然有权利用一切的手段,来请它下台,甚至来给它推翻。
国民党虽然这么鸭霸,但是四十几年前国民党制宪的专家学者
他们也还有淡薄仔良心和道德勇气,在今日咱不能满意的中华民国宪法里面,
还很明确来宣示说这个国家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
还在这个宪法里面,正式白字写黑字说这个国家的主权是在全体国民。
各位,什么叫做民有,什么叫做民治,什么叫做民享,其实这是英文翻过来的
过去美国一位伟大的总统,他所提出来的口号。
民有,就是在英文里面,of the people
民治,就是 by the people
民享,就是 for the people
(噪声不清)
....就是国民党所享受的,他们进一步将民主解释成国民党可以做全体国民的主人
各位,民主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今日任何真正是民主的国家,
没有一个政府,没有一个统治者,敢否定人民是国家最高的主人
没有一个敢正式在学理上,在实务上,
推翻两百多年前美国独立宣言里面所讲的这个精神
这个精神,在四十几年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已经领导中国好几亿的人民
来向国民党政权来大声喊,将国民党政权从中国大陆赶过台湾海峡
走路来今日的蓬莱仙岛。中国共产党当时也有相当崇高的理想,
毛泽东提出一个口号,他说: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事实上,这不是一个新的理论,这也不是一个新创造的口号
这就是美国两百多年前独立宣言,所要向全世界所有被统治的人民
所宣示主权在民最高的原则。
今日,国民党若不能得到历史的教训,四十几年前它是如何违背人民的付托
在亚洲,最大的一个大陆,被赶过来今日一个中国东南边的小海岛。
国民党,若继续这么儑面(gām-bīn 不识相、不知死活之意)
我相信有一天,美丽岛这两千万的台湾国的主人
我相信,说不定也会像过去中国好几亿人民一样,
大家站出来,来向国民党喊出: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当然,政治是非常的现实,毛泽东当时如果革命失败
今日在中华民国的历史上,他是一个罪人,他是一个叛乱犯。
若孙中山在九十几年前,他领导国民党员革命来失败
在今日大清帝国的历史,孙中山也是一个叛国者。
两百多年前,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当时率领美国东北边英国的移民
若反抗大英帝国失败,今日美国的历史,相信全部都要改写。
这是代表什么?这是代表政治的现实
中国话有一句,叫做:成者为王,败者为寇。
你若赢,你就是做王。你若输,你就是做贼,你就是做罪人。
今日,所有为大家台湾人民,所有有勇气、有决心
共同欲反抗国民党专制暴政的台湾人民,
如果你们若有勇气,你们要站出来领导这场人民的革命,
大家必须要有这个觉悟,但是我也要向各位报告,
真正是一个主权在民的国家,任何领导人民不是为领导者自私自利
不是为领导者自己权利和利益,所做一切反抗专制暴政的行为
都不应该被统治者当作是一个叛乱或者是叛国的行为。
我今日欲向各位报告这点,我只有欲向各位说明
今日若真的说,台湾人民为了要反抗国民党无法无天的暴政,
若真的失败,咱也接受历史上这个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历史的法则,
但是,台湾人民绝对不能接受,这款国家英雄、人民救星的这种行为
被国民党当作是叛乱,被国民党当作是叛乱罪。
所以,刑法100条虽然做适度的修正,今天说不定有人满意
但是以我过去在台湾大学读四年的法律,过去我在国民党体制下,
在地方政府服务八年,和国民党从事十年的抗争,的这个经验
我本身感觉很不满意。
今日刑法100条做这样的修正,但是内乱罪仍继续存在,
在刑法分则里面,今日有很多条文,规定很详细
如果若真的革命,真的暴动,当然有可能变成流血事件
当然有可能发生死亡事件,有可能需要拿刀,有可能需要举枪
甚至有可能需要借用到在国民党体制之下,服务所有的五十几万的台湾子弟兵
但是,现有的法律针对杀人、针对伤害、针对妨碍公务、针对妨碍自由
甚至针对拿刀拿枪、甚至针对军队参与到反抗不公不义的政权
在刑法里面,已经规定得非常完整,刑法分则里有相当完备的规定,
陆海空军刑法,针对军人参与事变也有加重处罚的条例。
国民党的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规定台湾人民拿一支刀、拿一支枪
就随时要受处罚,所以法律永远都是有利于统治者
法律是永远有利于统治阶层,这是很现实的,这是没办法的事。
台湾人民有一天,若真的不得不用非常的手段
来号召人民来从事一场人民的革命,已经有这么多法律,
国民党可以来对付台湾人民,咱绝对不接受国民党将这种荣誉的行为
来把我们当作内乱,来把我们当作叛国。
所以100条的修正,咱绝对不能满意,咱应该要进一步来将刑法第一章
里面的100条、101条、102条,通通来废除。
今日,咱在这,来为国民党恶法,刑法100条言论自由罪,来做告别式
咱必须不能忘记所有过去为了100条言论自由所牺牲的这些人,
尤其不能忘记郑南榕所作的重大的牺牲,
各位你们是不是,愿意对郑南榕的牺牲作淡薄仔回报,
年底这场选举,国民党眼睛很大蕊,要看台湾人民到底是不是能够觉悟
郑南榕的妻后,叶菊兰年底必须要再投入这场非常艰苦的立法委员选举
请各位必须要实际行动,来支持叶菊兰再次高票当选。
咱希望今年年底,咱可以选出更多立法委员,来配合台湾人民
在街头共同来打拼,希望明年的今日,咱可以在这个所在
再次来为国民党所有的恶法,来做告别式。
我更加希望,咱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咱可以号召台湾人民
来国民党的权力象征的中正庙或者是总督府前面
来举行一场盛大的庆祝会,来为国民党无法无天、独裁专制的政权,来做告别式。
这不是一种空思梦想,台湾人的命运控制在各位手内
你们到底是要继续作国民党独裁政权的顺民
继续要作国民党统治者的奴隶,还是要作你自己的主人?
年底,请你做一场慎重的选择,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