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ster (Conartist)》之铭言:
: ※ 引述《jason791111 (签了啦~)》之铭言:
: : 关于这个我有个问题
: : 支付命令应该是有它的存在必要对于债权人或是银行等.....
(原文恕删~)
看到头晕...
有人很认真的回答细项,
但大多数回文的人就是抓紧了:
他好可怜所以法律要检讨、修改、保护、转弯...,
什么?
没欠钱的人为什么要管收到什么文书?
管他是法院寄警局寄还是诈骗集团寄,
没欠钱最大,
不必看也不用管,行得正坐得正连问都不问...
既然这么了不起,
当初挂号为什么要签收?
认识字吧?
别人代签了还有点理由,
自己签了也看都不看?
那别人拿一张纸给你,
你看都不看就签名啊,
然后上面写你欠他20万...
这也是遇到诈骗!
但是我几年前一个月要处理好几件这种案子~
问他们说:你们没借钱为什么要签名?
还回答:有人叫我签我就签!
反正也不懂....
一直叫我签我就签....
对了,最后他们的结局是:
债权人拿了借据去法院,
债务人的薪资每个月被扣三分之一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