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楼主: pchunter (po)   2015-05-15 13:54:43
看一串下来
法律人的想法就是:
1.可以在20天内申请异议
2.有救济管道
问题是,为什么没事坐在家里
就突然要上走莫名其妙的法律途径?
当一般人申请异议、上法院,都不用成本喔?
讲难听一点,你现在去问100个路人
“如何申请支付命令之异议?”
能马上正确答出来的,有几个?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05-15 13:55:00
一个都没有
作者: kuninaka   2015-05-15 13:55:00
知法玩法法律人故意发明一堆名词让人家搞不懂,付钱了事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15 13:56:00
可以打电话问。异议写张纸就好,不用理由证据菲用费用*
作者: phix (88)   2015-05-15 13:58:00
不要再睡了 立法诸公
作者: ntpupu (新台币PUPU)   2015-05-15 13:58:00
先帮推 不然等等楼下法律人来呛你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5 13:58:00
法律人就是喜欢把简单的东西搞复杂 让人以为自己很厉害
作者: crazysinger (语)   2015-05-15 13:58:00
知法玩法不行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5 13:59:00
自己权益都不会顾 难怪被狗民党搞 你脑袋在想什么?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5 13:59:00
还是我伟大的理工 实事求是 有实验经神 符合生活现实
作者: kuninaka   2015-05-15 13:59:00
了解恶法是权利还义务?
楼主: pchunter (po)   2015-05-15 14:01:00
在家没事还要提防别人来炸支付命令 法律人笑死人的逻辑
作者: thomasii (维尼)   2015-05-15 14:02:00
那拿到绿色传票呢?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5 14:03:00
重点不在异议 重点是成本太低变诈骗工具 不修法?
作者: roy2142 (roy)   2015-05-15 14:04:00
先帮推 等等某些烂法律咖会来呛你明明就有好的法律人 偏偏要当那些诈骗打手,还沾沾自喜一些烂咖看到法律被质疑就是先崩溃呛别人不能改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5 14:14:00
法律人超屌的20年前的法都不能改的 但是大水库一晚上就有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14:00
可是诉讼程序也是会莫名其妙接到起诉状缮本阿还会莫名其妙被拘.然后问了才知道寄传票寄两次都平信没收到存在着太多要改的怪异.....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5-05-15 14:16:00
你身体不舒服会找医生,最起码还会吃成药,怎么遇到法律事件就都自己想当然耳?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17:00
但老板他是有收到支付命令但以为是诈骗.不予理会.后来再审败诉.我比较想知道为何无法证明本票是假的.比对笔迹够吗?还是需要其他证据?那其他证据是什么?诉讼程序除了会莫名其妙接到起诉状缮本还会有直接收到开庭通知.连缮本都没有的....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5-05-15 14:25:00
活在法治社会不懂法律,怪谁?
作者: ntpupu (新台币PUPU)   2015-05-15 14:26:00
找医生要很久?你知道上法院是多浪费时间的吗?呵呵以为大家整天没事做?就法律人最厉害囉请假扣钱 有的没的 整天光应付支付命令就好啊?好爽问题出在这法律有问题 却硬要说大家没观念 也是...我实在想不出来这有什么好辩的 恶法就修啊 很难?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0:00
那个..所以请记得一定要打电话问或上网查.不花多少时间的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1:00
所以应该可以把除了异议之外的所有救济手段拿掉了,反正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2:00
确实自己跟家人都没收到的话.可以声请撤销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2:00
法治社会,法律有写的你不懂事你的错。民事跟金钱相关的也可以废除了,全部改用支付命令就好,反正法治社会嘛,正好也可以省下大量司法成本,债权人也方便。至于被讨钱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4:00
其他什么救济管道方式法律人自己都可以剧烈交换意见换不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4:00
请提异议,不提是你不懂法治社会的精神价值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5:00
完了XDDDDDD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48:00
活在法治社会不懂法律? 这是教育的问题按你这种天才的逻辑,你活在科技的时代会用电脑,你就会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9:00
全部都改成支付命令.那就收不到1.2万以上的裁判费了....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49:00
自己做出一台电脑? 做给我看?而且前面都说了,这是诈骗集团利用人心的弱点,前面先搞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50:00
法院会没收入.而且会有更多人滥诉.不可能....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51:00
几张假的,最后给你来真的,请问一般有工作要忙有家要顾的人会有时间给你每天一张一张查证吗?有点常识好吗?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57:00
那如果改成支付命令发了之后.再发传票要开庭.传票会被认为是诈骗吗?还是诈骗可以翻新手法.一直寄假的支付命令跟传票.....改电话通知支付命令跟开庭?.....更像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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