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货贸协议第十轮北京谈判 经部不愿透露地点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经济部今天表示,第十轮货贸协议谈判将于3月31到4月2日起于
北京举行。但对具体地点,经济部次长卓士昭表示将尊重地主方,“不需要知道在哪个饭
店,在台湾大家才比较有兴趣”。而对中韩FTA在草签后、正式签署前即公布英文版内容
,台湾是否可比照办理,卓士昭表示“要看监督条例怎么过,若通过版本要我们这么做,
我们就会公布”。
今年一月底在台北召开两岸经合会例会时,卓士昭表示两岸将在春节后敲定第十轮谈判时
间,如今在避开中国两会敏感期后,时间尘埃落定。但经部此次仍不愿透露具体地点,仅
强调是在北京。
对本次谈判内容,卓士昭说因中韩FTA详细内容已公布,本次将就此跟中方深入交换意见,
希望能取得比韩国更好的待遇。
他指出,由于目前中韩FTA内容,韩国较与我方竞争的石化、工具机、面板、汽车等四大产
业降税期程都比较长,显示短期内影响不是那么大,因此货贸谈判“时间就不是那么急迫
了,谈得好比较重要”,将更进一步针对包括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食品安全检验与动
植物防疫检疫(SPS)等非关税贸易障碍进行排除。
此外,由于中韩FTA在草签后、正式签署前公布英文版内容供外界参考、评估,对货贸协议
是否也将向中方提出比照办理,以降低社会争议,卓士昭表示“若监督条例通过的版本有
这种要求,我们就会办理”。不过目前行政院版的监督条例,并没有这个条款。
而国贸局ECFA小组执秘陈玉招也说,中韩FTA与货贸“情形不大一样”,强调“两岸协议是
用中文签的,而中韩FTA公布,是因在准备韩文版跟中文版”,且“两岸签了二十多个条例
,也没有草签过”。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68038
5.备注:
官员的逻辑真的是飞出天际了,明明有给出回答,但却完全没在回应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