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5/02/12/56906.html
2.完整新闻标题:
扁保外就医遭质疑 法部:标准一体适用
3.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大寮监狱昨天发生受刑人挟持人质事件,由于囚犯郑立德不满前总统陈水扁可以保外
就医,法务部次长陈明堂今(12)日指出,保外就医的办法早已实施,对所有受刑人都是一
体适用的,不是只针对陈水扁,“也许是他们(受刑人)的误解”。
挟持人质的6位受刑人昨天提出声明批评,狱中比陈水扁病情严重的受刑人很多,为何只
有扁能保外就医?并表达对监狱差别待遇的不满。对此,陈明堂上午于行政院会后受访表
示,法务部长罗莹雪于去年12月就针对扁的保外就医列了6点标准,并对外公布,但过去
不是没有标准,都有在看,只是没有对外公布,12月则是正式上网公告。
陈明堂强调,法务部也有要求矫正机关将保外就医的标准告知所有受刑人,是一体适用的
,不是只针对陈水扁。
他说明,保外就医的原则,一个就是要尊重医疗专业,另一个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也就
是在监狱不能适当医治的条件,例如台中监狱有培德医院,若能在监狱医治就在监狱医治
;若医生判断无法医治,才判定保外就医,标准是一致的。
对于此事件,陈明堂说,监狱对于受刑人是有医疗人权的存在,目前规定都已经在实施,
也有受刑人依此做处理,不会因此放宽条件。至于受刑人有所不满,他认为,“也许是他
们的误解,或是我们宣导不周,我们会再改进。”他也强调,受刑人一进来都有给一本手
册,写明受刑人的权益。
法务部矫正署保外医治审核参考基准,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监狱得报请矫正署
准其保外医治:
一、罹患致死率高疾病,预料短期内将因而死亡。
二、身心障碍严重,无法自理生活,在监难获适当照护。
三、病情严重必须长期监外住院治疗。
四、肢体障碍严重,必须长期在监外复健。
五、病情复杂,难以控制,随时有致死之危险。
六、罹患法定传染病,在监难以适当隔离治疗。
但能不能保外,一切还是看法务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