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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敏
7小时 · 台北市 · 编辑纪录 ·
大家镇夜守候的自戕或伤亡的消息来了,平安落幕大概是大家最不乐见的吧,一边披着的
综艺化又担心戏落幕得太平常。四点回到台北,看了相关讯息,电视上阻止记者的空拍机
的王国基是20年前我跑高雄县新闻时,任仁武分局的组长,个性耿直。最荒谬的言论都来
自于法律界。什么叫“假释是法律给的恩惠”。你以为在监所里折纸袋、替面膜沾液体、
车牛仔裤、将指甲油装到瓶子里,就叫做习得一技之长。收容人“从良”后最常做的工作
是打扫汽车旅馆、清洁业、过劳的保全业和被更生系统苛刻的无良合谋厂商。
把人分该救的不该救的,可不可恶,意识型态对不对,那么依然是霸权。不能因为救援者
不好,不能因为他是外省挂,不能因为他批扁赞马,不能因为他朋友是白狼,就觉得吕说
的对。
如果你看见了“扁装病”而不爽,请看下一句“监所里有多少人比扁还严重却无法保外就
医”。监改要作的,不是扁而该保外就医的人,就应该出去。不要有权有钱才有势,这是
很简单的人的最低尊严。根本不该进监所的人进了监所,无论是无法自理、年纪太大,或
者是,保外就医拖到最后一刻,经常很短的时间内就辞世,不过不是死在监所里。这句才
重要。许多监所不敢收的收容人,是执行检察官硬要收。检察官是法律人,没有生存经验
甚至没有一两个“走偏路的坏朋友”的法律人,他们用自己的生活想像,硬套在别人身上
。
“法律给的恩惠”,多么狂妄的语气。是社会给了法律人太多不应当的社会地位吧。
从事狱政改革,难道不是向着司法从业人员和学者的很卑微的诉求。往前推司法改革,往
后推社会改革。路很长气也要很长,经常这些收容人的意识型态和政治态度根本经常和自
己不一样,但若打从心底相信的那些自由民主价值等,不就在提供这些空间才有机会吗?
让人思考,不要只是惩罚。
有人死了,自己死了,何尝不是另类的死刑。不要一边反死刑,一边觉得和自己不同生活
的人就该被弄到没机会。这种标准是两套。你有多相信,你就能多被打击几次,也不会撤
退。跟矫正署对话时多次谈到,即使是后端的处理系统,也不是焚化炉或掩埋场,必须面
对,用药者医疗体系不处理,司法重刑下的长刑期收容人处遇问题,全台监所超过25年不
得假释的(经常也叫家人朋友不要来看)的有近两百人,你在同一个套房关一天都已经快
要疯了,然后想到自己要关到死,开始自寻死路。
有人开始死了。自己死了。开枪的是他们,我相信多少都有一点想要避免家人再受累。也
许死的无感的是,这个需要急救的我们自己。开枪的,也是我们。
要高粱,大家说你凭什么。如果你知道死刑犯最后处决前的最后一杯酒,如果你知道生离
死别前的最后告别敬你一杯,你就知道,这些都要发生了。我们通通眼睁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