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tpie28 (Emily)
2024-05-24 23:35:59物 品:过期眼影、腮红,颜色样式如照片。
到期日(食品及美妆品请加上到期日):
全部已过期,皆至少7年前购入
领取地点:自取/ 7-11店到店(可提供寄件单号,无寄件单号需要先转帐60元运费)
期 限:5/31
联络方法:站内信,不一一回复
物品照片:
https://i.imgur.com/dlRURTb.jpeg
备 注:
1. 是已购入非常久之彩妆,不建议再使用。
知道例如美妆相关科系可能可以用于练习于纸上之类,如有此类需求者为优先。
2. 产品外壳皆有使用痕迹或些许变质,不另行整理,介意者勿取。
3. 确认受赠对象后我会尽快寄出,但最近繁忙,请有耐心等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