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BarnHart

楼主: tornado1621 (Addio)   2018-08-14 08:21:21
在此篇文章#1RSL7MM6 (give)
BarnHart推文言词请注意
故给予 警告
作者: gogoworm (沟沟虫)   2018-08-14 08:51:00
他的用词有任何不雅或触犯板规的地方吗 @@
楼主: tornado1621 (Addio)   2018-08-14 09:21:00
经赠物者来信检举,让赠物者感到不舒服。
作者: qazqazqaz13 (章鱼哥)   2018-08-14 09:21:00
警告的点在哪 版皇?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8-08-14 09:29:00
其实我觉得还好...
作者: xxUno (Uno)   2018-08-14 09:36:00
这过当了吧= =
作者: cobal (孤独的灵魂舞月光)   2018-08-14 10:27:00
玻璃心的人真多...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18-08-14 10:40:00
我并没有要索取,我留言是提醒中午至傍晚五点半,气温三十多度,距制作完成约六小时,她都没写保存过程,或是她自己食用后的感想,要把一个不知品质是否卫生安全的食物赠出,这很危险,难道只是赠物者就不堪被提醒???心态如此容易受伤????那要是领取者吃了食物中毒,上吐下泻发烧住院,她付责医药费吗?就这样任意检举,版主也任意判决…??版主的判决标准是,赠物者主观认定自己看到留言而出现负面情绪,就要留言者负责吗?赠物者本身对于所赠物的品质食安完全不用负责,也不可被执疑吗???[中午的,馊了吧?]这六个字没有任何脏话,负面恶意,只凭赠物者个人衍生出的负面情绪做判决~版主您是否要我去组务版申诉呢???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0:55:00
检举或申诉的权利每个使用者都有,在于接受的管理方怎判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18-08-14 11:00:00
详看版规,实不知这6个字的留言是违犯哪一条版规,既不是人身攻击,也不是乱报黑名单,也没有谩骂乱版~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01:00
是的,版规我也翻过,所以我才说接受的管理方怎判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18-08-14 11:03:00
更没有恐吓/威胁/骚扰/乡民或版主~心理学有一句名言[你的情绪从来不是别人的责任]但是他人食品卫生安全的疑虑,赠物者该负起责任吧~提醒与质疑是中性的,但被扭曲为恶意,这是扭曲者自身的问题,版主只接受单方面说辞就警告本人没有询问本人留言内容后的意图为何,实属不当我今天有事要出门,不一定会持续上网,我要说的只会在此篇内留言,不会私信 恐吓,威胁,骚扰版主和该赠物乡民,版主和该乡民亦请勿寄站内信给我,一切留在本篇内公开透明的说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39:00
举到心理学的出来了(摊手,再说版主如何回也不是你能规范
作者: xmas1224kimo   2018-08-14 11:39:00
楼上,您的问题在一开始不是发问原po是否有以冰箱妥善保存,所以那6个字已有先入为主妄下断语,原po会不误解吗! 如果您表示若没有低温保存,夏天气温高食物易变质,请考量此物不宜赠出,以免食用的人肠胃炎或食物中毒,那么是否更让人感觉您是在善意提醒。刚好同时间发文..ps.我写的楼上不是指raindoh大啦~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1:46:00
你也太紧张了
作者: xxUno (Uno)   2018-08-14 11:47:00
...到底是要误解什么= =太玻璃了,没馊就回个没馊不就好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8-08-14 11:58:00
这种情况,其实可以双方互相提醒一下用词,应该可以化解
作者: xmas1224kimo   2018-08-14 12:02:00
若没误解,就不会有这后续。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2:10:00
没办法,因为牵涉到人,很需要沟通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08-14 12:40:00
个人以为 用词虽可修 但并没有涉及人身攻击 或恐吓威胁辱骂诋毁骚扰等等 板规似乎也没有依据 版主要警告 不是应该也要写出依据哪条板规吗??? 若要说检举不舒服就可以那如果我去写 "没有坏掉吗?" 是否也要被警告?个人以为 此公告无依据 似也涉及偏颇 建议申诉
作者: cobal (孤独的灵魂舞月光)   2018-08-14 13:10:00
按照"不舒服"就可以检举的逻辑,那被检举者也可以用相同的理由检举了不是吗?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3:13:00
检举和申诉是每个使用者的权利,看每个人的选择
作者: cobal (孤独的灵魂舞月光)   2018-08-14 14:01:00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检举的权力,要有本有据,无本无据叫滥用不然刑法也不会有诬告罪了,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不舒服"滥用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4:13:00
谁来评判有没有检举的权力?
作者: cobal (孤独的灵魂舞月光)   2018-08-14 14:20:00
"有本有据"不是用"感觉"当然要无耻到滥用也没人拦的住就是了
作者: gogoworm (沟沟虫)   2018-08-14 14:26:00
本人眼残不好意思,请教翻过板规的大大,这支警告用的是板规的哪一条?
作者: elyjames (uzuism)   2018-08-14 14:29:00
我反而觉得是检方裁量的问题啊。虾民乱告很合理,但还是会有不起诉可以做为对应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8-14 14:33:00
是的,所以在于使用者的选择及处理该选择的管理方判断
作者: gogoworm (沟沟虫)   2018-08-14 14:33:00
板务接获检举时当然有自由心证的空间,但要做出任何判决或处置,都得依据现行板规才行。光是公告处置时未提出适用哪条板规,个人认为就可说是瑕疵了。
作者: clyde001 (不雨花犹落)   2018-08-14 18:24:00
照这样判的话,以后是不是大家不要再受赠者的文章推文了因为无论怎么样都有可能让受赠者不舒服。像我也在版上赠送过几次简体书,也有人推文过:可惜是简体版的,那我也可以觉得我不舒服啊。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一句“受赠者不舒服”,就可以无限上纲?
作者: safetoy (NOT GOOD ENOUGH)   2018-08-15 07:48:00
如果食物的品质没问题,回文或用编辑的方式说明就好了吧?可能“馊”这个字有点强烈,但这种天气我可以理解。感觉双方都没有恶意,但可能有些误会跟说明不清楚的地方,是不是辛苦板主根据新的资讯再一次的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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