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发文不是为了黑名,但心里确实不舒服
昨天跟网友索取了某展览的票,现场取票
同时相互留了电话
一开始该版友说10点多就会到现场(比我们预期的时间还早)
于是双方约定10:30门口取票
我们怕迟到,早起后提早出发到收费停车场停好车,走到门口10:20
怕马上打电话太没礼貌,等到10:26分才打
这时候PTT的信还没收到
询问赠送者后,对方告知约需要20分钟才会到,属于能接受的范围,于是约定继续等待
挂完电话才收到站内信,也是10:26寄出的,内文说明会晚到,到了再打给我
等到11:07,同行的朋友受不了了,再打一次电话询问,受赠者距离约定的地点还有6个
捷运站,当下决定放弃不索取了
虽然赠送者电话中表示不好意思,但当下还是很不开心
如果约定10点半,也已经知道会晚到,为什么不是提早电话联络呢(ex: 10:10)?
这样也许我们可以去附近吃完早餐再过来
再者电话中估计约晚20分,到最后一次联络已经晚了37分钟,都快是2倍的时间
如果再把最后6站的距离算进去(需要换线),至少迟到50分钟了
赠与应该是开心的事
但不只是赠与者,受赠者也在付出成本
麻烦赠送者约定的时间尽量准时,无法达成时提早通知
付出停车费跟油钱还有时间成本,得到不开心的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