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cocoo不告而取非赠与物 且并未尽快处理返

楼主: chuben (法咨请私 ^^)   2014-08-01 13:01:01
黑名id:cocoo
黑名事由:约定到我家客厅面交 却拿取不是我要赠与并还在整理的物品
并且未获得我的同意 直到我PO抱怨才回信她"以为可以挑"而多拿
回信说要返还也没有积极处理 至今未看到被多拿的东西 真的夸张至极
7/24 po赠送衣物、和室椅、笔电桌文
( 文章代码(AID): #1JqHQ7RG )
7/24 cocoo来信索取
7/25 cocoo面交领取 我刚好有客人 就让他在我家客厅自己慢慢挑选 也跟她说我东西还
在继续整理中 之后cocoo来跟我说再见 我继续整理要搬家的物品 发现放在客厅待整理的
衣物中有内衣和衣物消失了 因为衣服有一些是同学一起放著的 都要再继续挑出后才可以
赠送 被拿走的是有多少、是哪一些通通都计算不清楚 也没有被告知 当下真的觉得很生
气 再次PO文赠送第二波衣物并抱怨 ( 文章代码(AID): #1JqdFonL )
之后cocoo也有来信 但我已经很懒得说什么 请她尽快拍照并返还给我
但迟至今日均无收到物品 我已经给过最后通知 不打算再等了
人若无信也无心处理 我也无法再宽待和饶恕 一切让法律解决吧!
由于我已准备晚上去警局提出告诉 以下信件和IP等到法院也会一并提出
本篇仅节录部分内容 不会全文公开
cocoo从7/30我写信过去后就不曾回复我 说要还物品也都没行动
既然cocoo不亲自来解释并迅速处理 接下来也只好去地检署解释了 谢谢
作者 cocoo (coco)
标题 谢谢
时间 Fri Jul 25 23:45: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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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很谢谢您的衣服,打算拿给我的大阿姨的女儿们
有些拿给我一位单亲妈妈同事的小孩
另外有额外拿了一件牛仔裤衣服与内衣,不知道有没有关系,
没有询问您,真的很抱歉
因为刚好家里打电话来,急着回去,真的超抱歉
我再把它拿给您
(后略)
作者 cocoo (coco)
标题 Re: [赠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装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时间 Sat Jul 26 00:37:4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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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不好意思,因为以为可以挑
所以才挑走,加上急着回去
一时疏忽
希望您别生气
(后略)
作者 cocoo (coco)
标题 Re: [赠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装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时间 Sat Jul 26 01:10:5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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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稍稍整理发现
三件内衣,两件喷掉了
剩一件灰的
可能因为叠在一起
太挤了,被挤出
(中略)
那件内衣我补贴您好吗
真的很不好意思
谢谢
作者 cocoo (coco)
标题 Re: [赠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装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时间 Mon Jul 28 03:20:4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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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很对不起,我以为衣服都是可以挑的
所以额外拿了一件上衣一件裤子,一件内衣
因为只有索取衣服
单纯只是来挑衣服
没有任何意图,未动其它物品。
造成您的误会,感到很抱歉
内衣我找不到,疑似路程中掉落
返原路也没看到
(中略)
内衣的部分需贴您多少
服饰部分要归还可否
真的很抱歉
(后略)
作者 chuben (Hey!♥ )
标题 Re: [赠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装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时间 Wed Jul 30 17:56: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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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抱歉
因为我真的没时间等待你几天才回我一封 几天才来动作一次
我是准备要搬家的人 所以时间真的很有限
我也尽量客气对待每个有需要的版友
没有给你太严厉的言词 没有在板上多做动作 尽量以解决事情为主
如果你是因为这样子所以才觉得可以慢慢来 那我就只好直接积极处理了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 任何人在未经他们同意及告知的情形下自行取走他人物品
且有认知那并非所有权人欲交付之物品 造成所有权人财产损害即属之 不是你说你"误以
为可以拿"就不是窃盗
希望你能了解
物品的价值说实话不高 如果要比价值我送出的每袋衣服 都可以自己拿去卖
但是整件事情经过和你的处理态度 让我非常傻眼
对我来说 无私地赠送却得到这样的回应 我理应报黑提醒大家
不论你是否有每日上线 我也懒得查验
明日此时未回应 黑名+报案一并处理
这是我的权利 我原有权行使
先前宽宏处理只是希望你能体谅赠与人心情 但我感到很失望
感谢
作者: g42ji2ji (Zhi)   2014-08-01 13:05:00
太夸张了 根本是小偷的行为阿
作者: shk (你(妳)想学吉他吗?Q me)   2014-08-01 13:09:00
这显然已经犯法了!窃盗罪可是刑法 会被抓去关的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8-01 13:11:00
这的确已经算偷窃,又不是没时间给他归还原主
作者: angel87629 (纯小淇)   2014-08-01 13:12:00
太夸张了,这样会让人对人心失望,原po拍拍
作者: kanakin (谁よりも优しく强く)   2014-08-01 13:18:00
信件未经对方同意,不可以公开,建议用自己的话改写。这应该是侵占吧?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4-08-01 13:28:00
没亲手交付,是窃盗罪,别告错了内衣也偷,真恶心
作者: kanakin (谁よりも优しく强く)   2014-08-01 13:33:00
嗯,是窃盗没错~囧rz希望顺利处理!!!
作者: lyk191947 (kuan)   2014-08-01 13:37:00
窃盗罪告他吧
作者: allen12126 (allen12126)   2014-08-01 13:50:00
拍拍!!辛苦了!!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14-08-01 13:51:00
告死他,送你东西就很好了还自己拿不该拿的东西
作者: cary2121 (cary 谢小弟)   2014-08-01 14:02:00
信件的公开因未能直接认识ptt 板代号之所有人及联想为xxx
作者: cka   2014-08-01 14:22:00
是窃盗..扯
作者: cary2121 (cary 谢小弟)   2014-08-01 14:23:00
,且未全貌公开,就公益部分的确有需要供他人了解,应不会有防害秘密的问题,有错请指教,感谢。
作者: kate10115 (喵喵)   2014-08-01 14:46:00
印象中cocoo好像有被po过,因为回文有个coco的人说他看
作者: akirasan   2014-08-01 14:47:00
窃盗是公诉罪,报案成立的后续法律程序不是还东西就了事
作者: kate10115 (喵喵)   2014-08-01 14:48:00
到吓了一跳以为是他…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作者: akirasan   2014-08-01 14:48:00
谢谢你的分享,搬家之余还要处理这种事辛苦了(拍)
作者: rota (赏你一记南拳让你叫妈妈)   2014-08-01 14:49:00
以为是买菜在那边偷拔葱偷拿蒜是不是,支持告她
作者: kanakin (谁よりも优しく强く)   2014-08-01 14:53:00
不能公开信件并非因妨碍秘密,而是站规,对方是能检举的。应是要提出即成犯的论点吧?
作者: li72716 (Wu.)   2014-08-01 15:10:00
一个是站规,一个是法律…其实对方若积极处理这些争议都可以避免
作者: gumii (平安喜乐)   2014-08-01 15:19:00
拍拍~辛苦了,搬家还要处理这么扯的事~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4-08-01 15:29:00
报案后才说要还,也还没还,告窃盗再说,这人用脚上网吗?脚受伤所以没上网?借口吧
作者: bettyshinn (跟宝宝说再见)   2014-08-01 15:40:00
夸张 就去警察局吧 反正是非告诉乃论 等著收传票好笑 脚受伤XDDD怎么之前不会受伤现在就受伤况且拿内衣干嘛阿!!!! 人家内衣没跟你说要送竟然随便拿真的是有够夸张的!!!一定要告他!!!
作者: dehua (灰爸)   2014-08-01 16:30:00
为什么要拿内衣?不会有人送吧,对了是什么尺寸?
作者: lorayen (蘿)   2014-08-01 16:44:00
这么刚好拿完东西脚受伤 没上BBS? 一切都是借口友人看到黑名单 根本就是自己看到的吧 电话还隐藏
作者: mintex (mintex)   2014-08-01 17:03:00
交给政府单位最公平
作者: cary2121 (cary 谢小弟)   2014-08-01 17:10:00
脚痛跟没上线有什么关系,明知而不处理还隐藏电话怕被查,心态可议,最终法办留前科划算吗?
作者: tzongyao (猫小编)   2014-08-01 17:13:00
一定要让那种贪小便宜的人受到惩罚
作者: yaaaa (好想要一台缝纫机..)   2014-08-01 17:51:00
我比较不懂的是,拿了三件内衣→喷了两件=只拿一件内衣?@@就算内衣弄丢两件,还是算索取者拿走的,索取者要还三件才对
作者: dana2932 (许小空)   2014-08-01 18:09:00
之前还把很美的高跟鞋送她~真不值之前还把很美的高跟鞋送她~真不值
作者: yean412 (yean)   2014-08-01 18:43:00
推ya大 拿三件就三件 哪有说中途弄丢就变只拿一件= =
作者: Wilhelmina (Linda)   2014-08-01 18:49:00
之前也送过她东西,后来再送东西时来一封语气相似但ID不同的索取者,但是查IP发现一样,帐号也相似(就是英文名后多一个重复的字母)。
作者: Febe (菲比)   2014-08-01 19:19:00
真是太过分了! 根本是欺负好心赠送者! W大要一起公布分身吗?
作者: huami (huami)   2014-08-01 19:21:00
高调喔!! 原PO好人!
作者: muchpupu (身体健康最重要)   2014-08-01 20:01:00
好夸张喔,这个人也太贪心了吧!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4-08-01 20:14:00
强盗喔
作者: mine027204 (forElaine)   2014-08-01 20:39:00
夸张LOL
作者: ap98179 (淇儿)   2014-08-01 20:42:00
之前还觉得她配合度好高 马上到大安区面交耶……
作者: gary60419 (怪怪)   2014-08-01 21:30:00
这一定要告下去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8-01 22:25:00
我倒是觉得他有错 但原po也有错 因为那些不能拿的衣服跟可以挑选的衣服是放在一起的 被告并不知情啊 当然被告离开时未让原po确认有错 但原po未主动检查也不对吧用email往返本来就会花时间 一开始并未请被告提供电话吗?我只能说 不管告什么 在我来看 不够有理
作者: gumii (平安喜乐)   2014-08-01 22:51:00
楼上是被告的朋友??有没有理应该是法官认定吧!再说原Po不是在搬家整理吗?搬家谁不是东一包西一袋的?而且原Po何故要诱导犯罪,那又何必赠送?神逻辑~
作者: deliciou70 (deliciou70)   2014-08-01 23:49:00
cocoo是专业索取客吗?? 这让环保为先的赠与版变质了
作者: angel87629 (纯小淇)   2014-08-01 23:54:00
这s大的理,我不认同,要脱罪?怎么不想不做这事就没事?据回文的板友们,看起来他是专业索取客没错!!感觉很差劲… 而且他不知道"不告而取谓之贼"吗!?是不是回去再受一下国民教育?! 道德败坏
作者: Febe (菲比)   2014-08-02 00:17:00
s大的言论才是不够有理吧 很难认同
作者: matsuikazuo (松井稼头央)   2014-08-02 03:42:00
好笑,脚受伤所以不能上BBS,什么理由?支持原PO这种就是不踢一次铁板不会学到教训的...=.=况且真的有诚意,怎么会用隐藏号码打...越想越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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