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
2014-06-11 09:12:28借标题,前文43
曾经碰过一个要送雪纺洋装,有非常多
对方的文章说,运费 50
当时看到好喜欢,就挑了三件
结果对方回信说,因为材质比较高贵,所以每件收 50 的运费
一看就知道,其实是“卖”,因为他不可能分成三件寄过来
那时非常生气,寄信给板主
可是板主竟然说没有违规
只好默默吞下去
作者:
ashin526 (滚滚球 越滚越圆)
2014-06-11 09:16:00这样可以说不"索取"了吗?! 要卖还搞这么多花招 很过份
拍拍,如思猫大,有时要放宽心一点,为这种事生气划不来的
楼主:
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
2014-06-11 11:26:00后来就没有索取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不爽的是板主的不作为
作者:
Contrast (= ̄( エ) ̄=)
2014-06-11 11:39:00这样没有违规哦?...........不算超收吗.......
作者:
Dusha (Dusha)
2014-06-11 20:26:00帮怒推
作者:
Album (~欧本~)
2014-06-12 11:08:00是我担任板主的时候还是aoLivia大呢?
楼主:
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
2014-06-12 16:29:00相簿大,如思猫那时有寄信给你说这件事耶~你说无法可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