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nk (conk)
2013-12-28 19:58:37 免费票券用不到,想要送人,小心触法,新北市一名张先生,上星期在超商
拿到两张冬季旅展免费入场券,但他到了会场后,因为朋友没来,当场把入场券
送给陌生人,当时服务人员看见后,上前制止,要求不准送票,必须另外花 160
元买票,张先生质疑,免费票券为何不准送,律师指出,送票钱最好看清楚,是
否有相关规定,这张票载明会场300公尺内不能赠票,业者可能推出赠品活动,
怕有消费者找人头重复领取,不希望赠票,可依民法要求消费者赔偿票券价钱。
就是这个免费入场券,引起争议,张先生当时手上有两张冬季旅展免费入场
券,其中一张用不到,分给旁边排队民众,但入场的服务人员,竟然出面拦阻。
展场服入人员vs.张先生:“它这个是非卖品,如果是有卖票或是赠票,这个是
违法的。”
投诉人张先生:“票券是免费的,规定就是说,所以呢我就本着好心把票给
民众进去看展,而不用花钱”
张先生说,他在超商拿到入场券,但朋友临时有事不能来,多一张,不得已
才会在会场入口,随便找人赠送,遭到服务人员阻止后,才发现票券上写着,禁
止贩售也不能再展场300公尺内赠票,违者依法起诉,但又不是卖黄牛票,为何
300公尺内送人就不行。
律师李承志:“最多只有是民法之间的效力,因为这个兑换的票券是发生在
持有人与发予人,民法上的法律关系,所以最多是违反契约上的规定,构成所谓
的债务不履行。”
律师说,有不少活动,像是凭入场票就能获得赠品等,为了怕有人凭票重复
拿赠品,所以会特别规定,会场周围不得赠票,但有些展览就没这种考量,消费
者还是要看清楚票券上的规定,以免因为小规定而触法,赔上一张票的钱,好心
却得不偿失。
来源:
http://ppt.cc/Z2v5
这样合法吗?如果改成“在全台湾都禁止转赠”呢?相同意义,票券是我的,你还管我不能转赠?直接告妨碍自由
作者:
Zuminox (羽炽)
2012-02-15 14:27:00丢在地上让人捡就好了,这样算是捡到ww
作者:
ruffle (月亮真圆)
2012-02-20 08:30:00什么鬼~ 就说刚刚掉在地上他帮我捡起 我报答给他了行吧
给tom,票卷并非你花钱买下的所有物,所以票卷不是你
作者:
Tianmu (TianMu)
2012-02-28 09:11:00强迫运动301公尺?
楼主:
conk (conk)
2012-03-02 12:33:00我想应该是民法的责任吧
作者:
ccuyin (YIN)
2012-03-21 18:27:00放回售票口好了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2-04-02 04:35:00好扯 也管太多
作者: webptt (haha) 2012-04-16 11:41:00
在国外戏院门口卖票或送票,都会视为黄牛,会被告。
作者: janken (Ken) 2012-04-22 17:07:00
不小心掉在地上被捡走 这样可以吗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4-25 21:46:00应该没人会为了几百块告人吧!应该是吓吓人的
作者: alvin0416 (纪云) 2012-07-02 17:11:00
我都没注意过票上写啥,在电影院门口送过几次票~
作者:
tdkblur (☑☜′▽‵σ☞☂)
2012-07-06 09:29:00就说了这是民法 讲白点就是活动单位订了可以找碴的规则但要找碴也顶多就是不履行 其他的赠送者是没有什么责任的活动单位是蛮喜欢在券子上印一些吓唬人的文句 看看就罢至于被保全骂的那位 如果对方太过份可以报警告他公然侮辱很多工作者常以为自己职位多了不得却违法而不自知 像之前还有工读生对顾客搜身的 根本违反的强制罪 法律常识太薄弱
作者: IAlso (我也是) 2012-07-31 00:11:00
就跟他说陪我走300m
作者:
wwf1310 (大赚3千小赔5万)
2012-09-02 07:52:00follow me ~ stick together team ! go go go !
作者:
souji (知足常乐)
2012-10-20 13:47:007F 不懂 别乱说!
作者:
KAYAME (天天)
2012-11-04 13:18:00随便抓人说:去厕所我送你票?
作者:
kabor 2012-12-10 18:15:00运动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