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力邱显智脸书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3056483017925403
【同婚大漏洞:什么?我们在国外结婚那么久了,在台湾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上个周末是第19届的 台湾同志游行 Taiwan LGBT Pride,台湾同婚合法化也超过两年半
了。
身为律师 + 立法委员,就用一个故事来讨论台湾同婚制度上一个愚蠢的漏洞吧。
#以下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台湾人小明和美国人Kevin,五年前在美国加州注册结婚。
台湾人小王和美国人Handy,一年前也在美国加州注册结婚。
有一天,四个人出去玩的时候,因为剧情需要聊到台湾人的身分证。
小明和小王拿出身分证后,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配偶栏是空的。
他们互看了一眼,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回台湾结婚登记吧。”
(不然各位觉得要多大胆?)
于是,四个人就搭上飞机回台湾登记了。
!注意,问题来了!
请问:在台湾,是小明和Kevin结婚比较早,还是小王和Handy结婚比较早?
答案是——小王和Handy。
而且小明和Kevin在台湾办理同婚登记以前,台湾政府认定这两人没有婚姻关系。
!?什么鬼东西!?
司法院的函释是这样说的:
“国人与承认同性婚姻国家之外籍人士或 2位国人,于108年5月24日前在国外成立同性婚
姻关系,因施行法施行前,于我国无从成立施行法第2条关系及办理第4条之结婚登记,其
等同性婚姻关系于我国并未成立,尚不因施行法生效后,使其等同性婚姻关系于我国溯及
发生效力。”
(司法院秘书长108年6月24日秘台厅民一字第1080013276号函)
这是一个逻辑上100分,政策上0分的说法。
已经在国外结婚好多年的人,不回台湾登记,在台湾就没有婚姻关系。就算登记了,也只
是向后生效。
这样明显会造成很大的争议。
毕竟,婚姻关系是配偶权利义务的基本前提,更会涉及遗产等重大权益。
可惜直到今天,各相关机关还是没有尝试解决这个问题。
!还有很多相关争议!
除此以外,台湾的同婚制度还有非常多问题。
例如 #和不承认同婚国家外国人结婚 #同婚收养 等等问题,都还有待解决。
距离真正的婚姻平权,我们还有漫长的道路。
我接下来将会透过法律提案、预算案和质询等等方式,继续推动同性婚姻的 #实质平等
。
https://i.imgur.com/aw7asjJ.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