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修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承认跨国同性婚姻
最后更新:2021/01/22 17:01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2日电)同婚伴侣若有一方的国家不允许同婚,在台湾依法无法登记结婚,司法院院会今天通过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修正草案,规定只要一方是中华民国国民,可以在台登记结婚。
台湾于民国108年5月17日通过“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同年5月24日起同志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根据涉民法第46条规定,婚姻成立需依各该当事人的本国法,因此一对同性伴侣中若有一方的国家不允许同性婚姻,便不得在台湾办理结婚登记。(编辑:张铭坤)1100122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1220202.aspx
作者: RaNdY90411 (屎排) 2021-01-22 17:17:00
终于!!
作者:
lanny71 (赖全)
2021-01-22 17:29:00太好了!
作者: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21-01-22 17:31:00目前还是草案 交送行政院会衔后 再送请立法院通过才算
作者:
yua123 (二手书,CD出清)
2021-01-22 18:55:00希望顺利完成 恭喜大家
作者:
r50693 (鸡排就是要大块一点)
2021-01-22 18:57:00多开一个门给中国了
作者: realangel (暮枫) 2021-01-22 19:05:00
没阿 只适用港澳和外国,中国大陆不包含喔司法院有贴文说明
作者: immercury 2021-01-22 19:44:00
推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21-01-22 20:13:00推。
作者: anderson01tw (PPYY) 2021-01-23 18:24:00
还在草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