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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23
同婚上路即将满周年,内政部今天表示,截至廿二日止,全国已有四千零廿一对新人完成同性结婚登记,其中包括异国婚姻一百八十九对。跨国籍同婚以男性为多数,占跨国籍同婚八成三。国人同婚则以女性为多数,占本国籍同婚七成二。
去年五月廿四日同性结婚登记上路,台湾正式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结婚合法化的国家,在同婚上路即将满周年,内政部今天公布统计数据。
截至廿二日止,全国完成同性结婚登记对数共四千零廿一对,其中女性二千七百七十三对(六成九),男性一千二百四十八对(三成一);按县市别统计,以新北市八百十五对(二成)最多,台北市六百卅三对(一成六)次之,高雄市五百卅四对(一成三)第三。
针对同婚登记新人的国籍,统计资料显示,双方均为国人占九成五,共三千八百卅二对;国人与承认同婚国家的外籍人士结婚占百分之五,共一百八十九对,其中包括十七个国家,又以美国八十对最多,加拿大廿一对次之,澳洲十七对第三。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表示,从统计资料可以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跨国籍同婚以男性为多数,占跨国籍同婚八成三。但若是双方均为国人同婚,则以女性为多数,占本国籍同婚七成二。造成如此现象,是否与国内社会对男性同婚的传统观念束缚等有关,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与研究。
内政部指出,国人已逐渐接受同性结婚,展现更加包容多元、尊重与重视平权的社会。依据行政院性别平等处所做民调,同意同性伴侣应享有合法结婚权利者由一○七年的三成七点四增至今年的五成二点五,至于同性伴侣结婚会破坏家庭制度与伦理的看法,不同意者也由一○七年的三成八点七百增至今年五成一点八。
对于来自同婚未合法国家的跨国同婚问题,内政部也表示,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规定,跨国结婚要符合当事人各该本国法,国人与未承认同性婚姻国家的同性伴侣,目前还不能办理同性结婚登记,这个部分仍有待相关机关努力突破限制,但仍可先向户政机关申请同性伴侣注记,以保障权益。
内政部强调,去年五月廿四日同婚上路,让台湾在性别平等的道路上更往前迈进,展现台湾自由民主,多元包容的社会。政府会持续努力,深化民主价值,让社会朝向更多元、开放的方向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