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sterlee (...)》之铭言:
: 推 ExpoEmblem: 这个感觉他的职业就是警察 知道全名就可以查资料了 03/01 16:03
: → ExpoEmblem: 之前有个当警察的gay对某个朋友说 03/01 16:04
: → ExpoEmblem: "我查过你没有任何犯罪资料 很不错" 听到整个傻眼... 03/01 16:05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如果真的有查询的话,
会留下纪录的。
为落实“非因公务一律不得查询使用”之原则
,使用者登入警政知识联网系统查询个人资料时,应将查询
用途、目的或相关案号,输入‘查询事由或案号’页面,日
后并能索引出相关佐证资料,确为公务上所需使用,且相关
资料应依日期顺序转存单位专用电脑内保存5 年。故使用者
一旦输入不实事项之“查询用途”,该项电磁纪录将转存单
位专用电脑保存5 年
: → ppptofff: 我倒觉得可能是曾经的亲密友人看过他的身分证所以才知道 03/01 16:42
: → ppptofff: 他的户籍地地址。 03/01 16:42
我想法跟你一样
: 推 HAL10000: pf爱警察 03/01 16:45
: → ppptofff: 干你一定有被查过才会到处在那边黑 03/01 17:48
: → qoo161472: 为什么知道地址 03/01 18:49
: → HAL10000: 不得不说警察制服让剩菜变可食用、可食用变好菜、好菜 03/01 20:00
: → HAL10000: 变天菜,天菜变男神 03/01 20:00
: → ppptofff: 请你去看眼科好ㄇ 03/02 00:34
: → ppptofff: Orz 03/02 00:34
: → redzi: 新闻有小三女警查别人老婆的?在警政单位的人都可以乱查平民 03/02 01:05
别乱黑啦,都被查出来了
关于被告乙○○不法侵害原告个人资料之隐私部分,此有花
莲地检署104 年度他字第1199号侦查卷宗内之内政部警政署
铁路警察局104 年11月20日铁警督字第1040012862号函表示
:“本局花莲分局警员乙○○曾于104年5月12日非因公务以
警用M-POLICE整合查询系统查询民众王玉端个人基本资料、
户籍、驾籍及国人相片等资料....核予钟员申诫二次在案。
”,足认被告乙○○确有原告所指之上述违反警察机关资讯
安全实施规定之行为。
: → ppptofff: 人人都是预言家 在白天验人 嘻嘻嘻 03/02 01:06
: → redzi: 甲甲婚都过了 如果是GAY警 在自己单位找应该一堆没结婚的甲 03/02 01:11
: → redzi: 如果那网友是警察或用警察的电脑去查民众个资 报警没用 03/02 01:20
但你要怎么知道性向XD
: 推 fxjing: 为什么这故事我好像听过啊~该不会是自称韩国混血的SXXN? 03/02 03:04
: 推 nicedanny: 都已经撕破脸了,就报警吧,告死他,你也让他出柜,鱼 03/02 09:28
: → nicedanny: 死网破(不要只有你死而已 03/02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