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ieee (小U)》之铭言:
: 想问大家意见
: 如果情侣间(男男)彼此已经约定好
: 在性的方面可以做开放式关系
: 也就是双方都可以出去找人约泡
: 只要约之前跟对方报备即可
: 想问,像这种性爱分离的关系
: 适合走入婚姻吗? 还是建议先不要结婚?
: 如果真的结婚了 法律上会遇到什么问题吗? 谢谢
其实我看这篇底下的推文真的好讶异
还记得年初跟护家盟的攻防战时,当护家盟用充满性的论述攻击我们时,你会回:“婚姻又不是只有性,还有陪伴、感情的依赖、法律的权利。 ”“你们满脑子都是性才会看什么都是性”
怎么今天只要一讨论到开放式关系,很多人马上脑袋又切到只有性的模式?“爱玩干嘛结”“屁眼痒就不要结啊”? 我是觉得啦,不管你喜不喜欢,开放式关系就是一种逐渐被越来越多人接受的新型态关系,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一百对婚姻有一百种样子,人家两人如果相安无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