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婚专法微调 立委,官员因这席话哭成一片

楼主: pederast (96141129)   2019-05-17 08:10:45
一个无聊的观点
说说自己的想法
今天应该是逐条表决
然后目前有动过的条文应该是1、2、4
因为第1、2条都拿掉婚姻的字眼了
只剩第4条有结婚登记的文字
怕就是第1、2过了之后,连第4条都被妥协掉没有婚姻的字眼,整部法律完全没有提到这
个施行法的规定到底是不是婚姻
但又很高兴地觉得
假设只剩第4条有说结婚登记
不再出现同性婚姻这样的区分
是不是又跟民法派的目的接近了一点
总之
希望今天有好事发生
※ 引述《wayne62 ( )》之铭言:
: 内幕》同婚专法微调 立委、官员因为这席话哭成一片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92892
: 2019-05-16 23:25
: 〔记者苏芳禾、彭琬馨/台北报导〕台湾可望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化国家!
: 同婚专法明(17)日将在立法院表决,立法院民进党团今天公布微调版本,
: 将条文中“同性婚姻关系者”改成相同性别两人,原本的“登记”改为“结婚登记”。
: 据透露,对于区域立委们面对的压力,行政院长苏贞昌以当年美丽岛大审的生命威胁,
: 还有民进党立委邱议莹家被闯入的往事,拜托党籍立委面对压力,支持微调过后的版本
: ,“请大家明天勇敢的站在一起,请大家在明天历史性的时刻投下关键的一票。”
: 立法院明天将表决多个版本同婚专法草案,首先将会表决民进党团在晚间提出的最新
: “微调版”,接着还有行政院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
: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代下一代幸福联盟等反同团体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 以及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家族的基金会游说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所提的
: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 党团成员表示,只要微调版本可以率先顺利通过,就没有其他版本的表决问题,
: 很快可以结束。
: 民进党团成员今天下午赴行政院参加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与会者转述,
: 挺同立场鲜明的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先是提议,应党纪处分跑票立委,
: 并且移送到党中央处理,这样也可以让大家有投票的依据。
: 不过高雄立委许智杰则是反对,表示自己面临很大的选区压力;
: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哽咽表示,若祭党纪,自己可能面临教会、党的双重压力。
: 苏贞昌听完后,以当年美丽岛大审事件和林宅血案(美丽岛事件爆发期间,
: 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的母亲和双胞胎女儿被刺杀身亡,长女受重伤)指出,
: 当时全台湾有近千位律师,不过只有15个律师站出来为受刑人辩护。当年,
: 他的女儿苏巧慧3岁、立委邱议莹8岁,邱议莹屏东老家就在苏家附近,
: 甚至有反对者拿着斧头冲进邱家要砍杀,他们当时都是少数,也面临了更多的死亡威胁

: 苏贞昌接着表示,各位委员有的做一届,有的做好几届。大家在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几百

: 几千件,但将来可以拿出来谈的、拿出来讲的,其实不多。将来一定会被问到的,
: 一定有明天同婚这一案,“你可以拍胸脯、很大声地说:“你看,当年压力是多么大,
: 但我还是顶下来了,我投下关键的一票!”当然,你也可能被自己的孩子、孙子问到:
: “当年那历史性的时刻、历史性的一天,你为什么没有站出来?”
: 苏贞昌话还没讲完,邱议莹和在场许多立委都哭了出来,现场立委们哭成一片,
: 内政部长徐国勇也拿出手帕频频拭泪。
: 对于有部分立委希望把“结婚登记”改为“配偶”登记或是同性结合,徐国勇则说,
: 只有用“结婚登记”,才符合户籍法的名称,这是专法的底线,希望大家要勇敢承担,
: 不要让模糊的条文造成基层户政人员的困扰。法务部官员也同意徐国勇说法,并表示,
: 这样的意旨才符合释宪内容。
: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干事长管碧玲则是在会议中拿出微调过的建议修正条文,
: 希望党团成员能够支持。最终会中作成“团进团出”的决议,至于是否祭出党纪处罚,
: 党团仍未有定论,有待明天上午六点半的党团大会决议。
: 根据民进党团晚间公布的同婚专法微调版本,第1条部分,原政院版草案为
: “为使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
: 永久结合关系,以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特制定本法。”建议修正版本为
: “为落实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 第2条部分,行政院版草案原条文为“称同性婚姻关系者,谓相同性别之二人,
: 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 修正版则改为“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
: 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 第4条政院版草案原条文为“成立第二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
: 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登记。”修正版为“成立第二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
: 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依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之意旨及本法

: 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管碧玲也在晚间的党团记者会中强调,只是文字微调,内容没有改变,
: 完全采用大法官释宪文的文字,不增加、不创造新名词。
: 知情人士透露,民进党团有组织一个同婚修法小组,里面包含党团干部以及
: 原本极度反对行政院版的南部区域立委,在各方脑力激荡下,最后产出A、B两版本草案

: 其中一个版本,就是民进党团今天晚间端出的“微调版”;
: 另一个草案版本虽然受到更多反同、区域立委的支持,不过因为没有婚姻、结婚等字眼

: 最后没有获得府、院的支持。
: 这名人士说,“微调版”是府、院最后妥协的底线,拿掉了“同性婚姻”等文字,
: 改以中性的释宪文为基础,并且在条文中加入“结婚登记”文字,
: 这个版本比微调前的行政院版草案获得更多中南部区域立委支持,
: 有待明日在立法院院会中表决闯关。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3:00
不是只剩第4条有婚姻字眼,是第1/2条拿下婚姻字眼,改用大法官解释文。第四条因此要新增结婚字眼,第四条本来是没结婚两字的。
作者: serenitymice (静鼠)   2019-05-17 08:14:00
人家异性婚是放在民法婚姻章,你专法没有结婚两字谁知道你这个关系是什么,婚姻?结合?伴侣?家属?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5:00
至于你的担心同我,怕第四条生变,毕竟先表决1/2才表决4的~~
作者: serenitymice (静鼠)   2019-05-17 08:16:00
喔干,眼残看错,请无视我QQ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6:00
第四条的"结婚"二字,内政部跟法务部都说一定要留的
作者: besthero   2019-05-17 08:25:00
希望蓝甲指示如何修改
作者: HuaLan (~华蓝~)   2019-05-17 08:26:00
基本上一定要有婚姻 结婚的字眼 不然就违宪 这算政府坚持只能期盼民进党从上到下能整合成功 府院都那么卖力在拉票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37:00
前两条只能妥协改用释宪文,这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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