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掉。
本来我们就是诉求无差别对待,那修改民法就是势在必行,现在怎么就不坚持了呢?
当初沸沸扬扬吵著说“不要专法,专法就是歧视!”
我记得版上还有人为此与我打了好一会儿笔战,如今呢?版上一片祥和..
(好吧,也不算祥和,改战蓝绿甲,我是很懒得淌混水啦。垃圾是不分蓝绿,在我
眼中也没有完全支持同志或反对同志的政党。)
那现在的专法不就被大家检视“与民法的完整权益还是有落差”,请问这样不算歧视吗?
为什么此时又要妥协呢?
明明坚持到今年5/24政府就被迫“一定要直接套用民法”,我就不懂,大家这二三十年都
忍过去了,剩这三个月有什么好迫不及待,为什么要在此时放弃、此时妥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