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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半偷拔套”新加坡将列性侵罪 鞭刑打完再关10年
认真的,别这样做
激情到一半时“偷偷拔套”是否有罪?这是近年来各国法界热烈讨论的议题之一。比起欧
洲多国已出现重判案例,2月11日新加坡司法部也公布最新刑法修正草案,最快5月将“偷
拔套”纳入强制性交罪,最高可处鞭刑加上10年监禁。
不少男性在性爱中趁另一方不注意时取下保险套,不但造成性病传染风险,若是女性还
得承受意外怀孕的压力。新加坡司法部声称这次在性侵罪上修法,是为了“跟上时代潮流
”,将严惩欺瞒性伴侣取下避孕器具(通常是保险套)的人,直接将其列为性侵罪,成为
亚洲第一个将偷拔套列为犯罪的国家。
偷拔套是犯罪的法源呢?其实各国走的路线都差不多,如果两人(或多人)进行性行为前
“同意”使用保险套,那么在途中偷偷取下,就是以诈术欺骗对方,破坏了先前的契约,
构成“非两造同意”事实,被害一方承受感染性病和怀孕的压力,就是后续延伸的实际伤
害面。10年内包括英国、瑞士、美国、澳洲都曾出现过判例,偷拔套多以性侵罪或重伤害
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