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伴侣盟提告求撤销反同公投两案

楼主: Toanyone (阳光的松鼠)   2019-02-13 21:50:47
伴侣盟提告求撤销反同公投两案 订下月6日宣判
(2019-02-13 17:28 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中选会初审通过由下一代幸福联盟等团体提出的反同婚三项公投案,引起挺同团体强烈不满。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提告请求撤销中选会公投案的审议结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针对婚姻定义(民法限定一男一女)及同婚用专法(民法排除同志)两案开庭,言词辩论终结,订3月6日上午9点30分宣判。
中选会去年4月17日初审通过三项公投提案,第一案是民法婚姻章限制一男一女结合(婚姻定义)、第二案是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形式保障同志(专法案)、第三案是《性别平等教育法》不应教国中及小学生同性恋课程。
婚姻定义公投案是由幸福盟公投行动总召游信义提案、同婚用专法案则是幸福盟理事长曾献莹提案。婚姻平权支持者认为,提案主文已经违反释字第748号解释,由伴侣盟义务律师团代理释字748声请人祁家威等人,提告要求撤销中选会审议结论,主张该提案具有不能使人了解其争议情形,符合公投法第10条第3项第4款,不予交付公投。
法院今下午进行言词辩论,由于依《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则上须其主观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才可提行政争讼,否则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形,始可为维护公益,就与自己权利或法律上利益无关事项提起。因此这点成为本案争点之一。
中选会指出,公投审议结论并非行政处分,无法撤销,且原告并非该案提案人,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及主观公权利,没资格提告,另公投属国民意见表达也不会造成权利受损。
伴侣盟律师许秀雯则认为,主观公权利有分给付权与防御权,国家权力不可加以干预、侵害。中选会允许该公投提案,就是允许原告的婚姻自由被以限制方式去侵害,因此原告的主观公权利受到侵害。
相同的法律争点在金门博弈案出现过,法院认为公投目的是在补民主代议制度功能上的不足,着重在呈现国民多数意见,并非保护个人法益,所以无法结合“保护规范”理论,导出“投票权人依公民投票法,而享有‘争执举办公民投票决定行政作为’的主观公权利”。
对于法院看法,律师潘天庆表示,反同公投提案就是针对同志群族而起,这点与金门案不同,所以原告是利害关系人。许秀雯也强调,异性恋投票权人不会被公投结果影响,法院应作出不同见解。
审判长询问祁家威有无意见?他说,两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靠钧院定纷止争不容易。原提案人在公投时使出不正当的小手段,一开始即司马昭之心。释字748后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的反对同婚,盼钧院作出明智判决。
庭末,审判长谕知两案均言词辩论终结,订3月6日上午9点30分宣判。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9-02-13 22:15:00
等3月6日好消息
作者: athraugh (athraugh)   2019-02-14 01:09:00
作者: xavierak (ChangJohn)   2019-02-14 09:03:00
作者: ifde7444 (:3)   2019-02-14 10:05:00
加油加油
作者: plutox (网络上的芳邻)   2019-02-14 10:22:00
律师应该告诉那些基督徒,你们的上帝不准同志结婚,下一代幸福联盟现在竟然要立专法让同志结婚,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民法自己期到生效,不然上帝要这些作死的基督徒下地狱。
作者: peatle ( ̄︶ ̄)/\( ̄︶ ̄)   2019-02-14 11:47:00
那某新科议员的提案ㄋ
作者: reifind (磊)   2019-02-14 13:46:00
基督邪教不灭,世界不会太平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2-16 06:24:00
难道道教、佛教就支持彩虹,逻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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