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1124的公投及下一步对策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8-11-18 09:54:36
1.只要专法不是婚姻,就不该被认为符合“婚姻自由平等权”
就如:飞天意大利面教不是宗教的话,凭什么适用宗教法规?
2.专法创造同性二人专属的新制度,是歧视异性二人
当这成为事实,将会变成异性二人主张平等权受到侵害,
进而进行诉讼,最后申请释宪。
这些都是他国有前例可以借镜的。
萌萌执迷不悟,只会亲手毁了自己努力捍卫的婚姻制度独特性。
作者: jorz (tung)   2018-11-18 10:44:00
同意!反同最好有种订立同性伴侣法,依英国、奥地利经验,终将被宣告具有歧视性而违宪。届时婚姻制度、伴侣制度不分异同双轨并行,离毁家废婚又更近啦
作者: jooz   2018-11-18 18:31:00
若2点 异性恋申请释宪 结果又是另一个旷日费时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19 08:19:00
明天五月可直接合法结婚,公投完到五月只有五个月,我根本不相信能够完成同性婚姻的专法,到时候直接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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