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先请大家看这两张图
再加上行政院意见书对于第十案内容说到
1.宪法保障同性间得以结婚之权利,已经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确认,不会因本次公投
结果而有所变更。
2.惟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亦责成相关机关应于2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其仅须
使同性之间能与异性之间享有平等之结婚权利,并未限定须修正民法或以其他法律另定之
。
3.基于以上,本案若获通过,政府将尊重依法所进行之公投结果,并依司法院释字第748号
解释之意旨,进行同性婚姻相关法规修正工作并送立法院议决。
假设第十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 通过
但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规定修法期限到明年5月24日
加上立专法需要修改5000多条法条,立法院会期明年2-5月
现在一直没有专法相关消息传出,立专法流程势必赶不上明年5月24日
所以...这次护家盟虽然提出公投案
但基于上述理由,是否对方提出公投案只是假议题,实则提名不分区?
我还是会去投票,但希望此疑惑可以得到解答(因为周遭的朋友也有此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