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想就11/24投票结果分析来讨论:
中央社新闻: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0230242.aspx
(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3日电)明天是公投绑年底大选的最后成案期限。
中选会今天宣布以核养绿成案,确定有10案公投与九合一选举合并投票。
依公投法与投票权人估计,公投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
且同意票达495万张票以上才算通过。
联合新闻网这篇:
https://udn.com/news/story/6839/3441349
过或不过 同性伴侣皆可婚
疑问:挺同、反同都过与都不过怎么办?
答案:不影响同婚权。
无论这次公投结果如何,台湾都不能禁止同婚,大法官已宣告释宪后两年内,
也就是明年5月24日必须给予同性结婚的权利。然而,究竟以何种法律形式保障同婚权利,
大法官指“属于立法形成之范围”,而立法院在婚姻平权法案完成初审后,就静止不动。
我方阵营提出的两案:
14号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别二人建立婚姻关系?
15号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性别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国民教育各阶段内实施性别平等
教育,且内容应涵盖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
单纯分析最终投票结果,假设两案都没有拿到495万票,是否后续造成的公关影响甚至
立院立法的攻防战影响甚大?战略上有什么因应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