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公投,投的不是婚姻,
投的是平等,真正的平等。
说实在话,任何公投都不能改变明年五月以后,同志就可以结婚的事实。不论两好三坏的
投票结果如何,唯一影响的结果,或许是民进党主控的立法院,是否愿意将同志婚姻设于
民法或另立专法而已。所以,如果有人反对同志结婚,因而想去领取公投票,那么还是省
省力气为当,那天去郊游踏青都好,免得发现最后还是一场空。
那么,这几场公投大家究竟在争取些什么?争取同志结婚的自由?当然不是,争取的是一
个不被歧视的机会,我甚至不敢说“平等”,只敢说“不被歧视”。因为就像是黑人的权
利“等同于白人”一样,意思其实就是不一样。有婚姻制度,异性恋不一定就想结婚,为
什么会认为同志有了这项权利,就会想要赶快去登记?或许明年五月以后,波澜不兴、文
风不动,大部分的同志可能对于登记结婚,还是兴趣缺缺。
重点是,这个社会如何能从“我把你当人看”,转变为“你本来就是人,不需要我来评价
”的状态。当人看,意思就是“你还不是人,但是我同意你暂时是人”。放在民法,才会
是人,另立专法,就是把你当人。就像是黑人在过去不能跟白人在同一所学校上课,但还
是可以上课,这是一样的道理。你可以结婚,但是不能“正常人”一样,在同一套制度之
下结婚,这不是很令人沮丧的看法吗?
所以,这次的公投,重点不在于结婚啊!先不说“同志可以结婚”已经是确定的事情,根
本不会因为公投而被推翻,重点是,台湾这个社会,不歧视同性恋吗?
当某些人与团体,而且为数不少,仍然认为同性恋会下地狱、恶心,看到两个同性牵手,
就认为想吐(那么看到幼稚园小朋友怎么就觉得世界和平?)叫嚣著所有的性罪恶都是同
志引起、娘娘腔很恶心、不化妆不能出门、把同性恋当成脏东西。这种情况比比皆是的时
候,同性婚姻怎么能不入民法?
这场公投,投的不是婚姻,投的是平等,真正的平等,为了跟我们一模一样的同胞而投。
改变歧视、性别平等教育的普及,就是靠这一票了。
吕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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