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an Deng(维虹法律事务所)8月29日下午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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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人发文说对公投毋须紧张,因为无论公投结果如何,立法院都不能立出违反释
字748号的法律。这是太过简化的推论了!
释字748号只说宪法保障人民拥有平等的婚姻自由,但是如何保障(以何种形式)交由立
法院决定,大法官基于司法自制(源于权力分立)的理念,不便预先替立法者决定。
公投将成为立法院立法前的大型民调,其结果很可能是立法院的立法根据,一旦立法院立
出违反释字748号解释的法,该法并不会在没有司法院重新释宪宣告违宪前自动无效,它
将成为行政机关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这也就是说,就算要主张新法违宪,也必须要重新提
起诉讼,诉讼全程走完之后才能再次释宪,新法的规范很有可能连诉讼都难以提起;另外
,目前仅有法规命令位阶的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其中规范性别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
育),一旦在反同志教育公投通过后,被行政机关修改删除,这也没办法再次释宪,而且
性平教育也没有释字748号解释撑腰。
不能过于轻敌!11月24日对假爱家真碍家三项公投,敬请投下三个不同意票!
懒洋洋的时事评论员 8月31日
https://goo.gl/pG3XiJ
写了一系列近万字的释字748与公投文,浓缩本站观点如下:
1、释字748保证同志可以结婚,且法律上的“配偶”权益均与异性婚姻相同。
2、彩虹与下福盟公投之争,只会影响“修民法或立专法”。这两种都是释字748允许的,
没有违宪跟人权不能公投的问题。
想用民法结婚就去投彩虹公投的同意票。另外,挺同方越不去对下福盟投不同意票,对下
福盟公投通过越有利。用民法专法都没差的话,可以不用去投票。
3、在常态法治秩序下,立法院不会因下福盟公投通过就违反释字748不让同志结婚。最不
理想的状况可能是专法名称为同性伴侣法,但同志配偶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4、台湾公投法有法律拘束力,不是民意调查参考用而已。但公投案只有主旨,所以将来
立法院虽然不能违背公投案主旨(修民法或立专法),但实际条文怎么拟定,还是大有操
作空间。
比方说,就算彩虹公投通过,也可以在民法法条内去区分同性婚姻/异性婚姻。如果有人
认为“婚姻就是婚姻、异同适用”,不应该另外创个同性婚姻制度给同志专用,那法条的
操作空间还是有可能让人失望。
简单说,公投不是唯一解,重要的是跨出同温层去扩大民意支持度,民意越支持,越能往
想要的修法方向走。
5、顺其自然等释字748两年期限一满就自动适用民法?
(1)正常法治状态下的政府不会允许这种法律空窗期出现。公家机关需要法律依据才好
处理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行政作业。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内政部难以事先修改户政电子系
统,这不是去户政事务所光用纸笔登记结婚,就能让全国公家机关所掌理的资料都连上线
的时代。
(2)释字748解释范围只限民法婚姻章,没有处理同志双亲的亲权保障。这也必须修法解
决,同志家庭只靠释字748是无法继亲收养的。
6、公投后的修法,我认为只会允许同志收养,但不会处理同性婚姻所生子女的婚生推定
或拟制,也不会处理同志在台湾使用人工生殖的权利━这方面同志势必还要走一段漫漫长
路。
接下来,本站也会陆续整理学者们对同志亲权与修法条文的相关法律意见。
上述观点所根据的法理与论述,请见本站各篇文章:
《解析释字748》
大法官们对修法的实质观点━保障婚姻自由,但未明文禁止专法叫同性伴侣法
https://goo.gl/S8nnwj
基于释字748,民法或专法对同性伴侣在法律上的“配偶”权益保障都会一样
https://goo.gl/VG484A
释字748没有保障同志双亲的“亲权”关系
https://goo.gl/XDa8ZR
《民法与专法之争》
彩虹、下福盟公投双方争的是民法婚姻定义诠释权━婚姻定义不是人权
https://goo.gl/hSNYzT
专法在文化象征上的意义━将造成排除、边缘化同志的效果
https://goo.gl/XDa8ZR
下福盟“民法婚姻定义公投案”通过的效力━立法院不得更动民法婚姻一男一女
https://goo.gl/rbbd4W
苗博雅“民法保障同性婚姻公投案”通过的效力━立法院必须修民法
https://goo.gl/ZMVBwn
公投法禁止咨询性公投━所有依法成立的公投案投票通过都有法律拘束力
https://goo.gl/XLmpsx
挺同的人投票率越低,对下福盟提案通过越有利
https://goo.gl/ZzimgF
《跨出同温层的对话态度》
倡议同性婚姻,不宜自称进步价值或普世价值
https://goo.gl/J8E4Jn
请停止使用具攻击性的态度去教训具有保守倾向的人
https://goo.gl/kvva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