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做为一个同志,做为一个极关注婚姻平权的人,做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做为一个在生活中也拿神圣婚姻法开过玩笑的人,我不支持这个神圣婚姻法的公投提案。
先不谈神圣婚姻法的实质内涵,提出这个公投案,最一开始设定的目标就是设定在以毒攻毒、以战止战,以及逼中选会表态。但是,这真的能达到效果吗 ?
说实在,提案人在第一关就必须面临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做提案说明。以毒攻毒、以战止战,逼中选会表态,反讽这些理由,适合拿来作为提案说明吗 ? 如果没有很认真的想让神圣婚姻法通过,实质上也没有想让这个提案通过,只是想提出这案子拿来和反同者的提案做比较,那外界会怎么看这个案子。更甚者,如果这案子就这么通过了中选会那关,来到二阶段联署,我们之后的策略是什么 ? 还要继续连署下去让它成案吗 ? 并不是提了案就能把他放生不管,后续还会衍生很多我们可能没预想到的问题。( 包括有信心希望联盟的拟参选人表示他们很支持这提案等等 )
再来,我后续还真的有很多篇有号召力的人开始讨论神圣婚姻法的可行性,说实在,这和同志长期来的主张根本背道而行,我们一直主张宗教不该干涉对于同志的法律的保护,因为台湾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规范不该拿来限制人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光从神圣这二字来看,本身就涉及宗教意涵,在法律的世界中,婚姻一点也不神圣,我们们一边反对宗教影响法律的制定,却又要制定一个神圣婚姻法,岂不谬乎 ?
还有一点,神圣婚姻法关于一生一世的规定早已违反民法有关离婚的规定,中选会真要挡提案难道还须从什么专法的角度吗 ? (当然我也觉得中选会实则对反同三提案做了实质审查感到荒谬及不妥)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当然都是我自己的想法 (其中有些观点当然有有参考其他人的想法),但这些提案对于同志权益甚至是同志运动未来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大家对于反同的提案生气归生气,还是回归理性一点的思考比较好,以上。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3 23:04:00
我支持神圣婚姻专法列入公投原因有以下,借由一个超级跳痛的题目强制思考借此检验中选会是否真的没有审查
神圣婚姻的专法都有提出,离婚细节都想好,你不知?而且超多基督徒赞成,可能更加会过。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3 23:11:00
我也支持过啊
如果你连苗博雅的策略都没看的话,最好做好功课再来谈温朗东和朱家安也都有从法律,哲学角度提出非常精辟见解如果你只是泛泛谈论你觉得法律如何,未免太不尊重提案者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3 23:33:00
我觉得真的过了对同志除了没差外,更减少了民法派的主力更正,阻力萌萌有自己的神圣专法,民法就留给一般人用博弈用吧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04-23 23:34:00人数有到中选会也会让它过的,到时会闹笑话的不会是中选会。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3 23:35:00
我不觉得是笑话唯一会减少我对神圣婚姻专法支持的只有在婚姻弱势的一方会因为神圣婚姻专法无法离婚而受害的这个考量但我后来想想,你自己要选神圣婚姻专法的,不做死就不会死,想到这里我就开始期待看到人去选惹
苗博雅要突显的就是现行制度的内在荒谬性,高超的一步这也已经开始发酵,确实达到荒谬化萌萌公投的效果苗博雅在同志运动的擘画与进程安排上太高明了也多亏了他才让整个运动的能见度大幅上升,居功厥伟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8-04-24 00:34:00同志不要专法是因为我们没有另外一个民法可以选择 现在可是能让异性恋有民法跟神圣婚姻两种让他们选 不就表示同志族群比这些拜神的盟盟更有神爱世人的风范吗一件事情可以反著看也能正著看 不是不能质疑 只是同运人都这么少了愿意站出来做事的就那几个 你们自己内部还在分裂这个支持那个不支持而不是想办法将议题化为正向力量去推 白白分散力道可惜了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00:54:00支持两个专法一起通过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04:00
意义在减少民法派的阻力意义在强迫思考婚姻的定义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8-04-24 01:06:00楼上都帮我说完了 而且意义一直都不是你说的反讽或是以毒攻毒 至少提案人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要把自己的想法套在提案人身上 第三案本来就是不想签可以不要签明明就是三个分开的提案为什么你要把它们绑在一起呢?甚至你不知道怎么跟朋友推也可以当它不存在推一二案就好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09:00
第三案我觉得反而是这场公投的核心说真的,你们会觉得第三案不适合提出的,根本忽略了第一案的无力性
作者:
jorz (tung)
2018-04-24 01:10:00第三案巩固保守价值.反性平 同志却帮宣传 是否产生价值冲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8-04-24 01:10:00核不核心不敢说 让子弹飞一会儿 毕竟看挺同方都对第三案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11:00
讲真的,如果今天专法是和民法篇一模一样,只是婚姻改成伴侣,其余法律权益义务比照办理同志到底要如何对外说明要拒绝专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8-04-24 01:12:00质疑 社会目前是否有能力处理婚姻价值这个议题有赖大家努力 看什么时候能等到我要的多元成家它后面还有一个以战止战 我认为就是像love说的思考婚姻定义 你不激起社会反思 你以为以异性恋为绝大多数的社会会为了跟自己无关的议题花心力去了解支持吗?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17:00
我是觉得对外说清楚就好,不支持第三案还有第一二案可以投不要忘记我们的对手是多么的狡诈跟有势力
作者: RmX (...|||) 2018-04-24 01:18:00
本来看到时有在想大概是要打专法的比较,毕竟对没利害的人来说,同志用不用民法根本没差,有标的物反而会很好游说,只是现在推展的有点意外,后面会转化成什么,以及会不会推其实我很好奇 但说真的,第三案并不好推,因为本文容易失焦,不过在此刻虽然来不及,但自己也没想到其他额外的点子就是了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18:00
如果只想得到要冲,没有留下战术空间( 苗的原句)那如果投票输了,那不只能任人宰割?
如果专法内容完全同民法,那需要对外说明的不会是同志,而是专法制定者。究竟是为何不直接使用民法,为何不能用婚姻二字。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21:00
问题就来了,男男女女就不是婚姻大法官的释宪是保障不分性别的两人以共同的长久关系的权益大法官从来没有说那个关系要用什么名字称呼那你们想一下,用着字词不同,要去抗争不要专法要民法,效果会很大吗?这个问题是实质问题,这也是为何第一案很无力的原因那在做个思想实验,如果异性恋决定就让你们做婚姻,但男女改成伴侣,同志就可以接受专法吗?第三案就能确实的打中这个要点这就是我为何支持者第三案的原因
作者:
Faye88 (地图)
2018-04-24 01:29:00让护家盟使用自己洁净的专法不好吗,想要高超神圣就去选,也有得选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01:31:00
我觉得很多人谁看到护家盟竟然赞成第三案,然后直觉的反对事实上并不需要理由啊中选会不也帮萌萌的反同公投解释成要落实婚姻平权吗XD同运讲再多理由,也不会让社会大众认为同运真的要推神圣婚姻专法我不觉得是还乱的啊挑战中选会的标准怎么会是来乱的而且花了社会资源,也还好吧,不就是想连署的就去连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8-04-24 02:06:00你不知道盟盟要成案是被来来回回退件修改很多次才通过怎么会觉得神圣婚姻法就能一次过呢?再说想论述是提案人的事 等最终真正定案的内容你还是不能接受不要推就好啦所有运动都是在动用社会资源 同志游行也是你推同婚也是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8-04-24 03:07:00
我不会连署第三案,即便过了既不会投赞成也不会投反对
我觉得神圣婚姻有很高的机会通过可以要求萌萌不得离婚堕胎,否则判刑!
就是怕最后社会资源和关注的焦点在神圣婚姻法上面,就因为他太荒谬和可以操作,最后反倒真正希望大家关注的民法和平权被弱化,最后焦点跑掉...
作者:
kilen520 (每天都是新挑战)
2018-04-24 09:35:00我倒觉得第三项是给异性恋一个不同强度的制度,跟伴侣法的逻辑类似啊!重点是,就算真的有这法律,他们还可以自己选择要用哪一种...
对喔就像未来若是有伴侣法,也是跟现行婚姻共存自由选择的啊,再多一个神圣婚又有什么大问题XD自己去选神圣婚姻并不违反性平吧,强要别人的婚姻都神圣才是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0:14:00支持全部一起过,要哪种自己选。婚姻本是契约形式,没有人规定只能有一种契约内容要强调婚姻神圣的,选神圣。要强调相爱至上不限性别,请选伴侣。 剩下的可以走原本婚姻。全部都改专法,也非常好
伴侣是伴侣婚姻是婚姻,同性一样是可选伴侣可选婚姻而不是同性只有伴侣没有婚姻同性只有伴侣的话违宪啦,除非你伴侣法的内容跟婚姻一模一样,但是这又抵触了立伴侣法的原意,喔对了你知道伴侣法其实是异性恋的需求比较高吗?同婚若是专法也不会是伴侣法,你根本搞不清楚状况...不过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同性可选神圣婚姻吗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24 10:49:00面神会啦@@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0:58:00你写了一堆,都是还没有正式内容的东西,然后自己脑补。我支持的是立法或是修改的方向或方法,两者不冲突,但不需要默认立场一定违宪。
脑补? 伴侣法本来就是定位在跟婚姻不同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且实务上本来就是异性恋很需要这个,这两点哪个是脑补你倒是说说看啊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00:00你有伴侣法现行版本?
一个定位在跟婚姻不一样(权利义务都不一样)的东西就是违背释宪文的要求,这又是哪里脑补你说说看啊
你知道伴侣法是要干嘛的吗? 不知道的话就不必玩下去了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02:00所以现行版本在哪? 我们来看看哪一条违宪好吗?
你先具体把上面我提的三点哪一点是脑补讲一下吧伴侣法提供的就是"婚姻之外"的结合,释宪明白跟你说要给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05:00你说伴侣法只有同性是违宪,请问伴侣法哪一条违宪?
同性婚姻关系,不论修民法或立专法,都得是婚姻救命啊我啥时说"伴侣法只有同性是违宪"XDD 你文怎么看的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09:00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若以此定订伴侣法,如何违宪?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11:00以上为大法官释宪文主文,未要求必须是婚姻。
释宪文这几句的"后面"讲了啥你有看吗,有吗?后面的用字一直提到婚姻,婚姻,你有看到吗? 有吗?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17:00内文提到的婚姻都是在讲解现行法规,没说同性必须只能以婚姻结合。 有看过全文吧?
"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 你给一个并非婚姻关系的伴侣就是违背了。 而为什么伴侣不是婚姻关系呢? 伴侣是婚姻关系的话请问你立伴侣法作啥?伴侣法不是为了同性婚姻而存在的,你不要乱讲喔XD没想到释宪都过一年了还有人可以搞不清楚状况到现在...关于这个部分就...你好自为之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24 11:22:00伴侣法是伴侣法啦,除非你说同性伴侣法。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11:23:00
当然是不能啊,但是这又是一个释宪点,又可以挑战一次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23:00婚姻现行定义就是异性结合,大法官要求的是达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你怎么知道伴侣法没有平等保护?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24 11:24:00都说是婚姻自由了==你好歹用个同性婚姻法之类吧?到时候异性恋跑去说同性伴侣法不公平怎办。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26:00未充分了解释宪内容,才会一直认为别人违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24 11:27:00好啦,这么了解又说不出来?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29:00简单来说,异性结合有婚姻自由,但同性没有类似的民事结合,违反平等权。 所以民法当有等同异性婚姻自由的民事结合。形式不拘从头到尾就没说一定要婚姻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24 11:33:00
法律人推一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24 11:40:00形式不拘,但是必须是婚姻,不然怎称婚姻自由?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1:50:00是必须等同婚姻自由之形式,没说要婚姻
又不是昨天才释宪,释宪都过了11个月了,这11个月以来你是进入冷冻睡眠舱了是吗?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2:00:0011个月以来你都搞不清,再来气中选会通过违宪公投
我觉得通过很好啊!就看萌萌敢不敢选择他们所谓的神圣那个说怕跟摩天轮结婚的应该就可以判刑吧!到时所谓神圣的萌萌谁有穿裤子谁没穿就让神圣婚姻来揭露吧!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2:09:00不是我搞不清,而是你们的做法正在脱离大法官释宪范围。提醒至此。
真的!? 真的至此?这里的至此是到此为止的意思吗!!?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2:14:00站在中间,两边都想帮,我应该是唯恐天下不乱吧。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2:15:00意思是我有些提醒,但提醒说完了再来可以继续叮你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8-04-24 12:16:00没关系,真的懂法条的会知道我在提醒什么。
我猜一堆神圣的萌萌不敢用神圣婚姻制度,因为他们的神圣很多都是假的歧视是真的。届时就可以用社会舆论逼萌萌采用神圣婚姻,并予以检视,创造挺同空间。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真的很妙啊!不然不会吵的人永远挨打,岂有这种道理。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12:35:00
@wps0315 说的是真的! 我们同志真的要认知到专法的本质问题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04-24 12:38:00大法官从头到尾讲的都是婚姻自由,解释的标题就是“同性婚姻二人婚姻自由案”,哪来可以用伴侣制代替的。难怪那么多萌萌会去连署一个根本不能阻止同性婚姻的公投案。专法不等于同性伴侣制。大法官说可以用专法不代表可以用伴侣制取代婚姻。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12:48:00
释宪里的婚姻自由指的是排除他人的两人亲密长久关系并不是使用婚姻两个字的平等权如果伴侣这个词在法律上完全与婚姻一致权益跟义务一致我觉得要打释宪官司又是个漫长的挑战那甚至给你婚姻,但是叫做同性婚姻专法一切比照办理,同志会接受吗?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04-24 12:54:00大法官从头到尾都是用婚姻这个词,并没有说这种制度的名称不限于婚姻。大法官在言词辩论前公布的争点就有提到以同性伴侣制代替是否符合平等权保障的问题,所以大法官有意识到婚姻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4-24 13:05:00
那我问你,同性婚姻专法,一切比照婚姻章,但是不是婚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04-24 13:05:00跟伴侣制是不同的,但释字748表示宪法保障同性间的婚姻自由,而不是说伴侣制就好。
作者:
wchtt (阿~~~~)
2018-04-24 13:14:00推原PO勇敢
作者: realangel (暮枫) 2018-04-24 13:37:00
推原po勇敢+1
作者: pristinl 2018-04-24 19:39:00
基本上公投就是一群无知民众以主观意识去投票,不管策略多么高明,不以能让人看内容就可以用主观意识支持的公投法,是否有太大可行性呢?可举行投票权人中萌萌跟同志基本上还都只是少数,我们要说服的不是大多数的盲从民众吗?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24 23:43:00
我竟然看到推文有人说要用舆论逼萌萌选神圣婚姻,你如果不是同志,应该就是萌萌同路人了吔
为何要逼萌萌呢 他们不挺神圣婚姻法 那就是对自己信仰不虔诚 根本用不到舆论批评神婚法未必能成案 但可形成议题 让人反思
作者:
Cybrus (Cybrus)
2018-04-25 01:45:00可怜的原po,同温层外一堆跟你相同见解的,只是这个版太过天真无法讨论。无法以战略眼光去思考这场公投的人是不会知道问题在哪的。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04-25 02:22:00
大法官在释宪文中用了多少次婚姻两字,结果这些人不相信大法官,擅自解读释宪文说大法官的意思是只要权利义务跟婚姻一样就好,不是婚姻也没关系。大法官说要“达成”婚姻自由,还被魔改成只要“等同”就好。你蓝色窗帘吗?大法官说1句话,你可以帮他上5句注解。然后是同性婚姻专法,你确定隔离但平等,是能通过我国宪法明订的平等权的检验的吗?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8-04-29 14:23:00同为法律人推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