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旧文,不过因为有人私信询问关于我国合法同性配偶的事,
所以顺手转一下文章过来,让还不知道此事的人了解下。
1.财政部曾经更改报税系统的配偶身分证字号/性别验证,
为了使合法同性配偶可使用线上报税系统。
2.根据此新闻内容,内政部证实:我国于2016年有5对合法同性配偶。
不过这五对都至少其中一方为跨性别者,于结婚登记当下非同性配偶就是了。
注解:跨性别者变更性别后,法定性别与身分证字号也会变更,与原生性别无异。
(怕有人误以为跨性别变更性别后身分证字号第二码没变,特别说明下)
故跨性别同性配偶的法律地位,未来应会与同性配偶一致。
如未来立法院未能如期完成修法,行政院推托说户政系统没预算修改........
他们能合理解释为什改个结婚登记的身分证字号/性别验证,那么困难吗?
明明财政部也改过,且户政系统内早就有五对身分证字号/性别一致的合法配偶,
除结婚登记外,各项业务作业(户籍迁移/报税/眷属健保加保................)
应无影响才是啊~
※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NJ2xEzc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看板: lesbian
标题: [新闻]
时间: Mon May 30 20:15:06 20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18/665185.htm?feature=88&tab_id=89
国内合法登记同性配偶的小确幸来了!
自今年起,财政部财资系统将与内政部连线,
允许身份证同数字开头的同性伴侣上网合并报税。
对于这项突破,与配偶同样登记为女性的吴伊婷表示,
从2014年起,每年都去电财政部反映无法上网报税的不便之后,
政府愿意听进人民的心声,是一个让人振奋的小进步。
“第一次用手动报税的时候,写到眼睛都要脱窗了。”吴伊婷说,
如果能够上网申报,10分钟就能搞定。对于日常生活被压迫的跨性别,
能够看到一点点的善意,都足以令人感动。
财政部财资中心表示,既然有民众反映,又是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
当然会设法改善,于是在和内政部系统连线下,
自今年5月申报所得税开始,合法登记的同性别配偶也可便利地上网报税。
据了解,虽然我国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
却有类似吴伊婷与配偶吴芷仪,
其中一方先变更性别,合法登记为一男一女的夫妻后,
另一方再变更为女性的特殊合法同性伴侣。也有类似丹麦女孩的故事,
在以一男一女合法结婚后,男方自觉为女性,于是变更性别,成为女女同性伴侣
的少数案例。
内政部表示,目前全台湾透过以上方式登记为合法同性别配偶的仅有五对。
在同性伴侣的权益上,跨出得以上网报税的一小步之后,
吴芷仪提醒,仅管国内如高雄等城市已开放同性伴侣注记,
但地方性质的登记,仍有无法合并报税以及共同申请社会住宅等的权益落差,
这些是接下来有待努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