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盟提告主张同婚释宪无效 北高行驳回
最新更新:2018/01/10 13:48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0日电)护家盟提告指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释宪案的声请过程不合程序,所以释宪案无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定这不属行政法院审判权范围,今裁定驳回,本件得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新闻稿指出,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主张,司法院释字第748号“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释宪案,声请释宪过程不合程序,大法官应不受理,但大法官会议却违反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受理。
因此司法院在受理这起声请案后,包括释宪的行政或准备程序皆违法,之后的释宪过程与内容也均应无效,所以提起“释字第748号释宪处分无效”及“撤销诉讼”之诉。
北高行审理后认定,大法官依宪法第78条规定行使释宪权,是行使司法权,非行政机关就公法上具体事件对外发生法律效果的单方行政行为,即非行政处分,相关争讼也不属于行政法院的权限;护家盟提起本件诉讼,北高行无审判权,原告起诉不合法,因此驳回。1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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