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理想的结果是修民法,
不过如果最后是立专法的话,大家是会依专法结婚?或是先等著,等到有一天或许真的修了民法再去结呢?
我知道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只是想先请教如果是大家会怎么做?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11-04 18:41:00只要跟民法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其实没差 但要立这样的专法困难度很高 弄不好就会像德国一样绕远路
登记后,找到不平等的地方才能提行政诉讼不过首先要有人跟我结婚T_T
立专法,结婚,找出不符合民法的部分,提讼诉,再释宪一次,结论:绕远路,根本不需要去设想专法的存在,浪费时间。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11-05 00:23:00可以先登记,然后以权益受损不平等再打宪法官司原则上用专法就会像德国一样开启官司的远征
除非安妥两家庭,不然就算过了也是不会结。但还是会为了人权而争取权益。
不修民法 立专法 这样能通过释宪文的平等权检验再说吧
作者: reifind (磊) 2017-11-05 11:18:00
根本不可能立专法, 直接改民法最省社会成本
作者:
peatle ( ̄︶ ̄)/\( ̄︶ ̄)
2017-11-05 12:25:00专法有考虑到非典型性别以及双性人吗?以专法或目前可能性最大的专章而论,根本都还纠结在性别上,而不是让两个相爱的“人”拥有婚姻的权利,眼光浅薄。
但恐同立专法是可行的 例如三等亲内有LGBT者不得结婚若子女为LGBT者须断绝关系 未成年以前须给赡养费不得向子女要求抚养等 要神圣有多神圣 要纯洁就多纯洁
作者:
swow (planet)
2017-11-06 09:58:00先评估法案本身的权利义务跟未来可能衍生的问题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