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17-10-27 23:35:00我是去天后宫当妈祖娘娘的义工看到的啦
绝对不是故意顶着丑胖外貌还硬跑过去帅哥聚集地 (我怕被拖去旁边毒打)
作者: a198376k54e (Su) 2017-10-28 00:07:00
楼上八卦ㄈㄓ油脂也爆表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7-10-28 00:30:00
一楼很懂,难道你就是其中一员?
作者:
G2S 2017-10-28 02:11:00推一楼
作者:
painttt (Nada nuevo bajo el Sol)
2017-10-28 02:57:00不懂为什么选这个会下雨的时期
作者:
cosmoju (toby托比)
2017-10-28 05:16:00没人知道啥时会下雨吧 一直都是十月最后一周 去年也下啊
按照集游法,主办人觉得不ok、警察觉得不ok就是驱离,和“是否伤害他人”的标准根本无关,不懂别乱说,志工根本无权判断是否ok。如果护家盟号召1000人去举反同标语,难道你要说他们不伤害他人所以可以忍受吗?
自创“不能伤害他人”的标准乍听之下有理,事实上没有依据。
作者:
painttt (Nada nuevo bajo el Sol)
2017-10-28 06:51:00就是好奇为什么是十月底啊…七八月比较热可以脱不是更好
作者: thankseafood (感恩师父) 2017-10-28 09:34:00
十月凉凉的很好啊,只是刚好碰到下雨这个很难事前预测到吧说不定下午雨就停了这两天多逛西门町,视力应该可以补到2.0
作者:
chauhoo (木瓜珩)
2017-10-28 13:30:00楼上ㄈㄓ族群呕呕呕
你说要考虑脉络是否是刻意的,意思是需考虑动机,按照这种说法,护家盟当然也可以说他的动机在于表达意见而非故意伤害同志族群...就像台大新声音案一样,当意见相反的团体同时存在时,此时国家维持秩序、提供保护的功能就必须介入。若发生在何法声请的集会游行中,警方就可以也应该驱逐不同意见者,以维持秩序,保护合法集游活动不受妨害与恐惧。而不是在那边“假包容”实际上激化冲突,双方再各自拍照,各自抹黑。我支持主办方驱离过度裸露或鼓励用药的团体,否则,事后被抹黄抹毒,主办方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