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宪后首起同婚登记辩结 法院10/12宣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大法官宣告同婚登记违宪后,
将停审案件重新开庭,订于10月12日上午10 时30分宣判。
希望等等宣判一切顺利。
看板 EqualRights 正在征文,欢迎大家写下恭喜与祝福。
位置: 市民广场 > PttAct > EqualRights
作者:
swow (planet)
2017-10-12 09:16:00推推~~~ 坐看盟盟崩溃
作者:
osan (我也喜欢郭雪芙!!!!)
2017-10-12 09:18:00呕呕呕呕呕
作者:
k104132 (路喵喵)
2017-10-12 10:03:00希望可以顺利通过
作者:
vins (vins)
2017-10-12 10:42:00被驳回了@@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10-12 10:51:00再努力啊 ,平权运动常常在失败的
法官这招...等于两边都败诉,摆明要给你拖到两年后...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7-10-12 10:55:00这是必然的,基层公务没有授权的法源依据,自行扩权实行,有盖章的都等著被惩戒。
作者: effiee (lala) 2017-10-12 11:31:00
法官这样判 蛮正确的 毕竟司法和立法权力分立 一切就是等立法完成 行政机关再依法行政
作者:
taging (腼腆鱼)
2017-10-12 11:45:00这就要看释宪文位阶有没有等同宪法了,如果等同的话何来无法源依据
作者: effiee (lala) 2017-10-12 12:17:00
释宪文为宪法位阶 但不代表可作为请求权依据。以前曾有判决指出解释文仅系国家立法及施政之指针,并非可迳作为请求之原因。还是要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