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认清事实有这么难?只会一直诡辩

楼主: pengpengya (碰碰鴨)   2017-09-24 15:40:31
其实我觉得HIV除罪化再没有配套措施下
并不是个很好的选择
毕竟HIV传染不像感冒一样咳几下就会好
因为爱滋病有其危险性
若除罪化的结果会让带原者有恃无恐的继续传播
那对于防治工作来说恐怕也是难上加难吧
另一个困难的点在于...
不管是东方或西方价值观
性爱已经长久被污名化
连带着性病也被人所厌恶
不说爱滋
我想菜花患者也不愿意提及自己的病史吧...
如果连菜花都解决不了
那要怎么提爱滋病除罪化?
与其思考如何反转这千年来的普世价值观
不如思考如何能够落实防治
并且尽可能的减少被牺牲权利的少数人
最后就是
我认为同性恋的性欲普遍来讲都比非同性恋要高而且挑惕...
如果没办法管好自己的小头
至少也要学着保护自己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7-09-24 15:48:00
首先 得爱滋本来就无罪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7-09-24 15:57:00
不要敌视爱滋病痪! 把他们当做受害者看待!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9-24 16:04:00
有多少爱滋病患是自恃是爱滋病患而恣意行危险性行为?其实,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分往往是重叠的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7-09-24 16:07:00
我之前看报导说,大多数爱滋病患是被人传染的,他们自己也很懊悔难受, 大家又何必再次加害?
作者: bzen9848 (igst2979)   2017-09-24 16:15:00
爱滋病本身并没有罪,何来除罪之说?再来,你从哪里得到同志朋友的性欲比较高之说?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7-09-24 16:20:00
自知有爱滋却刻意进行传染性行为,是有刑责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9-24 16:29:00
UNAIDS的意思是服药已控制也可以视为非危险性行为。因为即便未使用保险套亦不具实质的传染能力。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7-09-24 16:36:00
我鄙视所有除了先天和被恶意传染的感染者(摊手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9-24 16:55:00
男男爱滋数据先下降,反歧视才有底气至于什么无视统计结果觉得非事实的我就无言了
作者: YomoRenji520 (雾嶋董香的(姻亲)舅舅)   2017-09-24 18:20:00
不认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9-24 19:26:00
在统计中谈事实不是很奇怪吗?
作者: olliecyun   2017-09-25 07:25:00
性泛滥才是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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