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HIV除罪化再没有配套措施下
并不是个很好的选择
毕竟HIV传染不像感冒一样咳几下就会好
因为爱滋病有其危险性
若除罪化的结果会让带原者有恃无恐的继续传播
那对于防治工作来说恐怕也是难上加难吧
另一个困难的点在于...
不管是东方或西方价值观
性爱已经长久被污名化
连带着性病也被人所厌恶
不说爱滋
我想菜花患者也不愿意提及自己的病史吧...
如果连菜花都解决不了
那要怎么提爱滋病除罪化?
与其思考如何反转这千年来的普世价值观
不如思考如何能够落实防治
并且尽可能的减少被牺牲权利的少数人
最后就是
我认为同性恋的性欲普遍来讲都比非同性恋要高而且挑惕...
如果没办法管好自己的小头
至少也要学着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