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请注意交易文的规范

楼主: pbwang1203 (波勒贝王)   2017-07-27 14:52:52
以下为现行版规的交易文规范
10-1交易文规范
发文资格:
a)于本板有发文权限,故匿名帐号不代po买卖文。
b)使用者需于本板发表过自介文一个月以上
自发文时间起算满三十天后方可发表交易文
物品限制:
c)不得违反中华民国法律及善良风俗。
d)不得贩卖18禁之物品(如情趣用品、色情书刊影片。)
e)售价不得高于官方定价。
f)本板不开放合购、团购、团报文,请洽专板。
g)相关限制未规范但有疑虑之物品板主得视情况删文。
版主会自行评断交易物内容是否与甲板板旨相关。
知道最近转让演唱会票的需求很多,也请板友注意规范
若资格不符麻烦至各大专板进行交易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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