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选民负责 绿委叶宜津:同婚若表决选择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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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议题在台湾岛内闹得沸沸扬扬,对此议题,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近日表态,个人倾向
支持,但为了对选民负责,若在立院表决,她会选择弃权。
网络平台《沃草》日前在台南成大举办“台南立委给问吗?”活动,现场公民提问,由绿
委黄伟哲、陈亭妃、叶宜津和王定宇等四位立委回答。
公民提问,“同性婚姻修法怎么修?”叶宜津强调,只要是真爱就应该予以祝福,无论是
不是同姓的婚姻,她都非常愿意给予祝福。“至于同性婚姻入法无论要修改民法或是专章
立法,在亚洲也好、在全世界也好,都是非常进步的。”
她坦言,自己是民意代表,“可能各位不知道对社会的冲击,我本来倾向支持,但是我的
选民跟我讲的、给我的压力告诉我,其实我觉得她们很多地方是有道理的,我是他们选出
来的,这个我真的很难做决定。”
接着,叶宜津在现场被追问“压力是什么?”她回答,选民无法接受这个国家法律这样修
改,她强调,她个人倾向支持,“但我是民意代表,为了对选民负责,如果立法院要表决
,我会弃权。”
陈亭妃则表示,对于婚姻平权的问题,她表达尊重也支持,“但是现在社会似乎将其二分
法,造成严重的社会对立、这是很危险的”,她希望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的修法方式来解决
争议和困扰。
对此,下一代幸福联盟表示,区域立委在投票时,应反映选区民意,而不是随波逐流与同
运团体起舞。民进党立法院团干事长叶宜津虽支持同性婚姻,但为了对选民负责,她承诺
表决时会选择弃权。“然而,站在追求儿童最佳利益的角度,幸福盟更鼓励区域立委在表
决时,反映选区多数民意,对同婚法案投下反对票。”(李游博/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