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小组首次会议 政院:仅剩5县市不愿受理同性伴侣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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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16:10:00
记者卢素梅/台北报导
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议案小组”今(7)日第一次召开会议,行政院秘书长陈美伶表
示,目前只剩下花莲、台东、云林、基隆市、澎湖等5个县市仍不愿办理,今天会中也决
定,如果仍不愿办理,内政部会协调邻近县市或直辖市办理跨区注记,例如工作地在台北
、户籍在台东,就可在台北办理注记,7月初跨区域注记系统就会完成。
陈美伶并表示,过去注记方式系采“所内注记”,资料仅有户政人员可以查阅,是否重复
不得而知,且无法因迁徙而异动,内政部已决定更新作业系统,改以“非所内注记”方式
处理。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日前针对同志婚姻通过解释,要求在两年内完成修改或制定法律,因此
行政院也由陈美伶负责召集同婚法制研议的专案小组,每周定期开会,并且在今天召开首
次会议。
陈美伶表示,现行《民法》亲属编婚姻章计有五节,分别规定“婚约”、“结婚”、“婚
姻之普通效力”、“夫妻财产制”及“离婚”,小组将针对上开原系以异性婚为规范之内
容,逐一检视同性婚应如何适用及补充加以规定;换言之,现行民法亲属编婚姻章异性婚
之规定不会被取代,也不会消失。她说,至于同性婚姻的相关内容规定以何种立法形式出
现,非现阶段的议题。
陈美伶说,行政院性平处曾经请各机关检讨现行法令架构下得否放宽同性伴侣纳入适用之
法规,经整理除了以“家属”规范已放宽将“同性伴侣”纳入者外,尚有498案,相关机
关初步评估是“须俟修订民法或制定同性伴侣法后,方可配合处理”。
经再检讨,建议各部会在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意旨下,就同性结合之双方当事人权益
保障,且不涉及第三人权益部分,检讨后先行放宽适用。陈美伶举例说,未法制化之前,
包括家庭照顾假、手术同意书、监所接见、勋章发放等,在不涉及第三人权益的部份先行
放宽适用。
陈美伶表示,为使社会大众就此议题能充分表达意见,以利政府在政策规划研拟阶段,能
先广纳社会多元声音,下周起将在国发会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设立讨论区,提出
希望凝聚社会共识的题目,让大家来表达看法,建立政府与民间理性对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