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释字七四八号出炉后,同婚修法迫在眉睫,由行政院秘书长陈美伶领军的修法小组
,七日首度开会,盘点可能牵涉到的法令,虽然行政院仍无定见,但依照这种每周开会的
速度,最快明年初就有机会将政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
前总统马英九任内,法务部主张推出《同性伴侣法》,由于社会没共识,最后只发包研究
案,一个条文都没拟。如今大法官出手后,政院对外表示将推出“最小冲击、最大共识”
的版本,但是要修《民法》条文?设专章?或另设专法?官方统一口径都是“还没定调”
,唯一肯定的只有《同性伴侣法》宣告出局。
行政院连草案方向都还没谱,立法院的动作却比大法官还快,早就去年底就审查通过两个
婚姻平权版本,两个版本都是修《民法》派,未提起专法版本。这两个版本一个是立委尤
美女、郭正亮、许毓仁与时代力量协商过后的“整合版”,打算在《民法》新增“同性或
异性婚姻,平等适用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在不改变“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
行订定”条文的情况下,增列“同性婚姻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第二个版本则是
立委蔡易余提出的折衷版,在《民法》修订同性婚姻专章。
法界人士认为,整合版可能引发较大的社会争议,另外的折衷版或另订《同性婚姻法》专
法,都较符合政院“最小冲击、最大共识”的说法,应是未来修法脉络。
被行政院长林全指定统筹修法的陈美伶,也在七日邀集各部会召开规画会议,将逐项盘点
各部会涉及修法的法规。而林全找上她救火并不意外,她出身于法务部法律事务司,不但
是《民法》的身分法专家,更熟稔婚姻制度。
据了解,陈美伶一九八六年台大法律所硕士毕业论文,是写《离婚效果中赡养费给付制度
之研究》;九四年政大法律所博士论文,是《人工生殖之立法规范》。而在九七年十一月
担任法律事务司专门委员时,更曾投稿《月旦法学》杂志〈同性恋问题对传统身分法的冲
击〉。
有趣的是,该文提及,婚姻定义现阶段以一男一女为对象,让同志无法成为合法婚姻配偶
,但同居一处,永久共同生活组成了“家”,彼此有家属关系,在此情形下,似乎不能排
除同志在家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陈也对同志的扶养、财产、收养、人工生殖及继承等
权利进行深入探讨。
也许是命运使然,多年后,陈美伶接下同婚修法这个超级任务,有法界人士想起这段往事
,还打趣说:“不知道她的心里会不会后悔当年写过那篇文章?”
http://www.storm.mg/article/279262
死会的人想要今年底前完成登记应该无望了
不过明年是选举年 民进党确定要在离选举日这么近的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