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人家结婚干你屁事?政治学博士:结婚是两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7-05-26 08: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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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结婚干你屁事?政治学博士: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修法却是两千万人的事!
106年2月5日
郭正亮教授指出,小英政府在一例一休议题后,紧接着要面对大概就是同婚引发的民法修法争议,而且很可能会走向公民投票一途。
其实,本人从事政治相关的研究与教育工作,实在不忍心看到社会议题必须诉诸多数决的公民投票。因为公投是一种“零和赛局”,往往造成胜者全拿,而败者又不服气,还要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局面。但是,今天这个社会撕裂的僵局是谁造成的呢?我想,坚决主张废除民法一夫一妻制的人要负绝对的责任。
一如我前一篇文章所主张的观念,以一夫一妻制度换取多元成家其实是个政治手段,是一个用来绑住特定人士选票的假议题。只是没想到,执政后发现这个议题会玩火自焚,就像今年的“英国脱欧公投”一样。现在执政者骑虎难下了,便用所有的国家传声机器,包括学校教材、传播媒体、政府新闻稿等,开始对人民洗脑,用一个更大的谎言来盖住原本的谎言。还好台湾的民主已经有那么一点成熟了,在护家盟等团体的号召下,有识之士纷纷勇敢出来反对。笔者仅以个人微末知识,就近来废除夫妻制的冠冕堂皇之若干谬论加以驳斥,盼能抛砖引玉。
首先,尤美女说“结婚是人权,人权不能公投”。这点请恕在下愚昧,在下翻遍我国宪法与增修条文,未见“人人有权任意结婚”这一项。也许同运人士主张,他们不能结婚是违背了“平等权”!好吧,我承认,这是一种限制……但是这种限制难道不合理吗?宪法明文规定“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时,人民的权利是可以用法律来限制的。站在维护社会秩序与增进公共利益的角度,一夫一妻制度确实有存在的必要性。
再者,若部分唱和的法界人士真的非终结民法九七二条不可,那么我建议你们干脆声请大法官释宪,直接让大法官宣告民法九七二条违宪!如此可节省庞大的社会成本,而且尤美女的老公是新科大法官,这正好是他向蔡总统邀功献媚的大好机会,可谓一举数得!但是,如此一石二鸟的事,为什么没人去做呢?在下以为,这些人其实心知肚明,废除一夫一妻制的理由在大法官会议中站不住脚,何必拿宪法殿堂的砖头来砸自己的脚!唯有透过政治上的煽惑动员、利益交换,才有可能遂行其谋。于是便不惜撕裂社会、误导幼苗,也要坚持自己的利益。
其三,民主政治是一种妥协的政治,国会对同性恋结婚另订专法、学校对性别认同差异予以尊重而不鼓励,或许是目前争议未决下的最大公约数了。极端的同运人士非要说另订专法是一种“歧视”,这让我很难过,因为我是老师,我们的国家竟然用“教师法”来歧视我这个老师、用“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与“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来歧视我的孩子、用“原住民权益保障法”来歧视我的朋友,还举办“身心障碍特考”来歧视身障者,甚至连可爱的毛小孩都不放过,用“动物保护法”来歧视牠们…。还有蔡英文,我们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来歧视你…到
这边,有谁没被“歧视”的请举手!某些人硬要把专法视为歧视,我只能说,从你们的眼中看出去的世界,都是“歧视”!
最后“人家结婚,干你屁事”这八个字最近经常出现在同运人士的宣传口号中。说真的,我一点都不想管任何一个人要不要跟哪些人上床或是可不可以跟谁一起生活。可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修法却是两千万人的事”。为了一小撮人的需求,而去破坏大多数人奉行的制度与价值,坦白说,这种“人权”我还真是搞不懂。试想,我如果骑车不戴安全帽或开车不系安全带被交警拦下来开罚的时候,我呛他:“我高兴玩自己的命,干你屁事!”…你猜警察会不会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行文至此,我不禁感叹,尽管我多么不忍动用公投解决社会争议,但是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信仰的价值,也为了和我的孩子一样的孩子与和我一样的父母,如果真的要走上公投才能扼阻歪风,到时我也一定义无反顾的站出来连署公投。(完)
文章原始标题:拯救社会,需要坚持下去
作者:备课汉(政治学博士班学生、大学讲师)
编辑:台湾守护家庭网站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7-05-26 08:47:00
为何作者不敢用真实姓名?
作者: godssun (Manocean)   2017-05-26 08:48:00
为了信仰的价值,这才是重点吧
作者: zuun2768 (孤独的水煎包)   2017-05-26 08:52:00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7-05-26 08:52:00
只要是宗教信徒,那她有三个博士,也要言论回避。
作者: deb6i2 (deb6i2)   2017-05-26 08:59:00
念到政治学博士,基本的法学素养却是零,不同概念与层次的东西也拿来当例子。
作者: tiger51 (台哥)   2017-05-26 09:05:00
不要修法,两年过去让它自行生效
作者: Jackyoryo (正树)   2017-05-26 09:21:00
没脑袋
作者: sean0126 (疾风知劲草)   2017-05-26 09:22:00
推2F,全文唯一重点
作者: cursedsoul (给我好员工啊!)   2017-05-26 09:24:00
违宪心情好,看到崩溃心情更好,推,继续崩溃
作者: aaaa8444 (SeluLucia)   2017-05-26 09:26:00
修法不是一百多个立委的事而已吗呵呵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5-26 09:28:00
政治哲学老师常常请假吗?
作者: foliagestar   2017-05-26 09:33:00
强词夺理
作者: zebra7318 (zebracat)   2017-05-26 09:37:00
…垒共虾?
作者: milton1991 (万)   2017-05-26 09:39:00
这个老师还没整理好心情就发言,不妙阿
作者: mengshiue (路过大大)   2017-05-26 09:45:00
这个是下一代幸福联盟的同温层新闻网 真的无需太挂心他们怎么讲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5-26 09:59:00
他是活在平行宇宙吗 哪有人说要废除夫妻制 这脑是有什么问题
作者: jeffangels (飄飄呀!)   2017-05-26 10:05:00
拜托请先完全落实教师实名化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5-26 10:06:00
一直散布谣言造成对立恐慌 破坏社会和谐 这种人就是知道是造谣 所以只敢匿名带口罩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6 10:09:00
看不出来有博士的程度,这一点比较可惜
作者: jouesy (jouesy)   2017-05-26 10:15:00
可见没把宪法的精神学进去啊~难道政治系学宪法都直接从总统职权开始教吗~~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7-05-26 10:20:00
干你屁事
作者: fabien12   2017-05-26 10:28:00
写这种废文还敢挂学历,有种!
作者: a5358634 (斩斩鼬)   2017-05-26 10:30:00
偏激
作者: Lemus (雷木斯)   2017-05-26 11:01:00
各种错误的类推适用(等号空白等号
作者: HankTien (田馥恩)   2017-05-26 11:13:00
作者依然搞不懂我们最根本的诉求是什么,也许专法有可行之处,没有歧视意味,但民法不就是保障人民平等的权利吗?既然大法官都说了不允许同性结婚是违宪,那么就代表通婚在民法里面是被认同可行的。 儿童法 、动物法…等等都有一种根本的标准在,不是所以专法都可以无脑地去套用在歧视跟不平等上。 而最后自己也不打自招说为了信仰,更没立场跟我们沟通。
作者: justkao (十二之卷)   2017-05-26 11:19:00
造成影响就不可以修法,那立法院不就要收起来了,真好笑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05-26 13:23:00
已打脸勒 现在大法官宣告民法违宪了
作者: tyai812241 (Abao)   2017-05-26 14:03:00
88
作者: vodka117 (脑剧场)   2017-05-26 17:07:00
买广告造谣威胁殉道的不知是哪个团体,还说政府带头洗脑?
作者: ssying (限乘辣猪)   2017-05-26 20:02:00
本篇作者怎么不署名阿啊??把自己的意见公开是有多丢脸啊???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6 20:45:00
圣经还说禁止拜偶像啊,怎么不向台湾其他宗教宣战信仰的价值还可以挑喔,这么廉价
作者: pukate (A ZA)   2017-05-26 22:05:00
不署名是怕丢脸吗?
作者: zanahoriaz (...)   2017-05-27 15:21:00
你的信仰价值干我屁事
作者: arcelab (乌梨)   2017-05-28 07:27:00
修法是二千万人的事??? 他是当目前台湾人通通都是等著结婚却不能结婚的同志朋友吗?? =3= 再说,本次修法完全没有损及原有异性婚姻的权益啊…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为了要回家)   2017-05-28 21:38:00
9.2
作者: mailbox8585 (Breakthrough)   2017-05-28 23:26:00
以政治学博士的头衔来写文章,却不署名?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8 23:37:00
相信我之术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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