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复这篇:[新闻] “山猪”贩毒集团专卖同志 警查获新兴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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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警察都缺乏相关知识,令人错愕。主要有三点提出:(第三点最重要)
1.RUSH不是毒品
http://i.imgur.com/95OaNti.jpg
图片来自卫服部毒品资源馆网站,RUSH分级为“无”,并非毒品。
2.RUSH不是药品,所以不是处方药,贩卖并无责任。
首先,我认为RUSH不是药品,不需要卫福部核准才能制造贩卖。既然不是药品,也当然不
是处方药。原因如下,药用的亚硝酸酯,纯度高、制程中不能有污染,通常是0.2毫升的
安瓶制剂。用一般工业制作芳香剂的方式制造出来的RUSH真的能用于心绞痛急救吗?也因
此,RUSH不是为了医疗目的(缓解急性心绞痛)制造,买卖双方都不认为RUSH能心绞痛急
救,也没有人会拿RUSH去做任何治疗,换句话说,RUSH虽然有一些成分和药用亚硝酸酯一
样,但因为制程、纯度、包装不同而没有医疗功能,实际上也没有人出于医疗目的来使用
RUSH,这类没有医疗功能的物质,例如强力胶、甲苯、有机溶剂(例如GBL),如果要加以
管制,是毒品防治法的范围,药事法不管这个。
综合以上两点,持有、贩卖RUSH都不违法。
第三点!!!!!!!最令人生气的是
RUSH是平滑肌松弛剂,血管、肛门、阴道一堆平滑肌都会受影响,为何自由时报要用“括
约肌松弛剂”?
想要影射同志打砲都爱用RUSH(但许多人、例如我就不爱啊),
然后再黑化RUSH,讲得好像很坏很淫乱(结果根本没被列为毒品,一切合法。)
无知的偏见真的很多....自由时报加油好吗,第一线警察法学素养足够一点,纵使认为RU
SH属于药品,贩售未经核准的药是贩卖伪药,也不是贩卖处方药啊,警察法律学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