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无薪假(有点长)

楼主: vincent33205 (vincent33205)   2017-05-08 23:31:23
小弟在台中的某姓药局上班,因为在店内都公开自己是同性恋,也很幸福的在三个月前找到知心男友(让我闪一下)。
事情是发生在上周五晚上,我爸急忙打电话要我隔日请假,我问他什么事情要这么仓促。我爸回说:你是不是有跟一位爱滋病患在一起,我就回问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回说,你老板给我看line,说店内有人说你也是爱滋病。我回说,我没有爱滋病,对方也没有,我可以拿检验报告给你看(3月时我跟我逼也一起去做筛检)
然后我就这样在家里出柜了......我妈也知道了
(以下关于工作面的事情)
冲康我的人是一位有挂牌在药局担任负责人的药师,他的理由是,我有没有爱滋病这是应该告知的事情,上级主管也应该告知,不是隐私问题。就像进入职场都要去做体检一样,这是应当告知的事情。
但是我回应说,当初契约上并没有规定要告知个人疾病史,再者有无爱滋病这一点是个人隐私是不用告知在契约上。
上级主管目前要我放无薪假至五月底第二次检验报告出来(距离上次满三个月)才再决定是否要继续聘任我。
我查遍所以法条,资方都无法单片面的使劳方放无薪假,就算放无薪假也是要给予最低薪资。这一点如果资方无法达成,我会走劳基法来申诉。
(以下关于家里因我出柜的改变)
在我爸妈眼里,我是一个很听话很聪慧的小孩子,从小就不太会给爸妈太多麻烦, 所以对我的寄望很高。(而且是深度的689...)
我爸的回复是,希望我能够转变为异性恋。其实在跟我爸对谈的时候,因为我爸是军人退伍,对孩子教育一向很严苛,但这次谈话让我觉得我比较没有太大的压力。
但我妈就有点不太一样了,她表面上看似无动于衷,还帮我逼看姓名学,但我知道他心中是很难过的。
(以下关于最近自己心情部分)
当天大概哭了一整个晚上,哭到总店长都打来安慰,当然我逼也一直听我哭,却也无能为力,毕竟他在家里也尚未出柜。
然而我又身为一位焦虑加忧郁症病患,我逼都很担心我自己一个人住会不会发生危险(之前有割腕过),但是在尚未讨到我应该得到的清白与报酬前,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放无薪假的心情,大概就是领到薪水就去游山玩水的感觉吧,或许也可以趁这段时间充实自己更多关于爱滋的资讯与认知(所以特地借了心之谷来看)
大概一些自己最近遭遇的状况是这样,或许我一厢情愿的到处出柜,在职场还是会被说闲话,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同性恋。
所以今天开启104履历,继续投履历人生。
职场就如战场,或许冲康我的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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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ver0314 (胤衡)   2017-05-09 23:53:00
太恶质
作者: mintu (MinTu)   2017-05-09 20:56:00
那位药师是医疗人员还是这种举动,主管也是在医疗单位,还做出这出充满歧视的举动,后续如果还这样,可以公布药局名称
作者: jkn59 (白胡)   2017-05-08 23:33:00
吉死他,这有必要告知?
作者: waa006 (卖问阮A名)   2017-05-08 23:41:00
算了,虽然一定赢,但过程心会累,放个长假开心开心再去找工作
作者: johnsport (john)   2017-05-08 23:48:00
属于你的一定要去讨,基本上你公司已经违反劳基法及就服法,马上去劳工局申诉他,记得要说你现在是被停职的状态,所以资方还是要给你这段期间的全部薪资而不是基本薪资,资方犯就业法,真的罚会罚很重,快去告死这家药局,只会欺负劳方的无良雇主。
作者: lucasbapu123 (Lucas)   2017-05-08 23:54:00
觉得太过分了
作者: ssck215kk (天空兄)   2017-05-09 00:01:00
加油
作者: alex5629684   2017-05-09 00:11:00
作者: cool189 (小酷189)   2017-05-09 00:21:00
偷偷收集一些相关资料 这随便吉都赢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05-09 00:56:00
自己的权力一定要拿回 ,去申诉吧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5-09 01:18:00
进入职场因为有劳保要做体检这没错 但一开始就有要求吗以及全公司都有验吗 还是知道你是同志后才要求你去验而且无薪假是要通报的 不然还是要给薪吧
作者: dongyan (DYL)   2017-05-09 01:25:00
告了
作者: ff13579 (ff13579)   2017-05-09 01:40:00
小弟刚好在准备劳工相关考试,根据就业服务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二款,雇主不得要求提供非属就业所需之隐私资料,包含HIV检测!违者处6~30万罚锾另外,雇主不得单方实施无薪假,必须劳雇双方同意,无薪假期间也要给最低工资。雇主如果是恶劣行径,可根据劳基法14条第5、6款,请求资遣费。
作者: vity0404 (米米米)   2017-05-09 02:37:00
先不论是否HIV(+),根本不能因为这个让你丢了工作呀。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qa.aspx?treeid=BEAC9C103DF952C4&nowtreeid=395B25A812FA7B84就只是不了解又乱想才会这样…
作者: JustInRain (赴雨)   2017-05-09 02:50:00
吉死他
作者: greedeno (艾诺)   2017-05-09 02:59:00
告他加重诽谤。垃圾药师 书唸到哪去了
作者: wizardtime (巫巫)   2017-05-09 04:41:00
辛苦了,但真的要吉死他
作者: sd785 (smalldream)   2017-05-09 07:33:00
台湾重度恐同情节的悲哀
作者: pokota   2017-05-09 07:50:00
马上告发啊
作者: ccwhat (ccwhat)   2017-05-09 08:43:00
太夸张了吧...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9 08:56:00
告死他,认真
作者: loveyouwei (小哲哥哥)   2017-05-09 10:16:00
不要怕去告他 赢回自己应得的
作者: Nuxx (笨点十足)   2017-05-09 10:17:00
必须吉
作者: brianson (汤匙)   2017-05-09 11:17:00
vity要不要先缩个网址,根本无法看
作者: smiletree27   2017-05-09 11:24:00
拖垮药界的败类,请向劳工局投诉及卫生局投诉挂牌药师。
作者: raysamjett (杰斯)   2017-05-09 11:37:00
吉他,加油!
作者: chunlinb (熊口哀)   2017-05-09 13:37:00
告了吧?诚心的建议你...不然他以为我们很像好欺负一样? 我也在台中某卖场当假药师啦哈哈
作者: trumansyen (一个人)   2017-05-09 14:33:00
一定要吉,一定赢,记得保存书面证据。
作者: dryadh4920 (joehaha)   2017-05-09 15:11:00
好戏剧性 版大加油!
作者: fannaufong (星祐)   2017-05-09 16:52:00
拍拍!!! 好好地争取你的权益,也希望你可以快乐!!!
作者: mirolu (咪洛鹿)   2017-05-09 17:23:00
争取你的权益,为自己而战!
作者: MadcatYu   2017-05-09 17:56:00
这个太扯了!
作者: simonshu (阿弟)   2017-05-10 00:22:00
吉。 资方那些无理的理由根本欠查
作者: Lattedaily (黄鱼听雷)   2017-05-10 00:38:00
烂公司………= =
作者: houseman50 (DODODO)   2017-05-10 06:06:00
去求职天眼通公布恶质公司 避免更多人受害
作者: MartinJu (荒谬人生)   2017-05-10 21:20:00
都要离开了,版上应该有律师可以帮忙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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