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台中的某姓药局上班,因为在店内都公开自己是同性恋,也很幸福的在三个月前找到知心男友(让我闪一下)。
事情是发生在上周五晚上,我爸急忙打电话要我隔日请假,我问他什么事情要这么仓促。我爸回说:你是不是有跟一位爱滋病患在一起,我就回问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回说,你老板给我看line,说店内有人说你也是爱滋病。我回说,我没有爱滋病,对方也没有,我可以拿检验报告给你看(3月时我跟我逼也一起去做筛检)
然后我就这样在家里出柜了......我妈也知道了
(以下关于工作面的事情)
冲康我的人是一位有挂牌在药局担任负责人的药师,他的理由是,我有没有爱滋病这是应该告知的事情,上级主管也应该告知,不是隐私问题。就像进入职场都要去做体检一样,这是应当告知的事情。
但是我回应说,当初契约上并没有规定要告知个人疾病史,再者有无爱滋病这一点是个人隐私是不用告知在契约上。
上级主管目前要我放无薪假至五月底第二次检验报告出来(距离上次满三个月)才再决定是否要继续聘任我。
我查遍所以法条,资方都无法单片面的使劳方放无薪假,就算放无薪假也是要给予最低薪资。这一点如果资方无法达成,我会走劳基法来申诉。
(以下关于家里因我出柜的改变)
在我爸妈眼里,我是一个很听话很聪慧的小孩子,从小就不太会给爸妈太多麻烦, 所以对我的寄望很高。(而且是深度的689...)
我爸的回复是,希望我能够转变为异性恋。其实在跟我爸对谈的时候,因为我爸是军人退伍,对孩子教育一向很严苛,但这次谈话让我觉得我比较没有太大的压力。
但我妈就有点不太一样了,她表面上看似无动于衷,还帮我逼看姓名学,但我知道他心中是很难过的。
(以下关于最近自己心情部分)
当天大概哭了一整个晚上,哭到总店长都打来安慰,当然我逼也一直听我哭,却也无能为力,毕竟他在家里也尚未出柜。
然而我又身为一位焦虑加忧郁症病患,我逼都很担心我自己一个人住会不会发生危险(之前有割腕过),但是在尚未讨到我应该得到的清白与报酬前,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放无薪假的心情,大概就是领到薪水就去游山玩水的感觉吧,或许也可以趁这段时间充实自己更多关于爱滋的资讯与认知(所以特地借了心之谷来看)
大概一些自己最近遭遇的状况是这样,或许我一厢情愿的到处出柜,在职场还是会被说闲话,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同性恋。
所以今天开启104履历,继续投履历人生。
职场就如战场,或许冲康我的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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