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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辅导长“口爆”小兵 两大过汰除 赔军方八十万
106年4月26日
〔记者张文川、涂钜旻/台北报导〕军队的辅导长负责心理辅导、保护官兵,某宪兵单位的陈姓中尉辅导长,却在部队强行对一等兵小志(化名)口交,台北地院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处陈八个月徒刑,考量双方达成以廿万元和解,给予缓刑二年。
宪兵官员昨表示,去年八月彻查完毕后,记陈员两大过,列入汰除对象,陈员不服,三度提起行政救济皆被驳回,去年十二月将他汰除,因他服役未达最低法定役期,须赔偿军方七、八十万元。宪兵官员强调,官兵如涉及毒品、酒驾、资安、性自主案,军方皆视为“触犯天条”,一律汰除,绝无容忍空间。
廿万和解换缓刑二年
判决指出,男子小志是某宪兵单位的一等兵,公务上受陈姓中尉男辅导长监督,去年五月某日,小志回辅导长办公室,坐在寝室床上休息,陈员以右手触碰小志的下体,接着对他口交。陈员是小志的直属长官,小志担心遭处罚而不敢反抗,只能屈从隐忍,陈员直到“口爆”小志才停止。
事后陈员发现小志在哭,整日心情沮丧、神情异常,为掩饰真相,同日下午开临时外出条,准他请假回家。小志返家告诉家人实情,家人向部队长官告发,小志也因此事罹患“压力障碍并自律神经失调”,全案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后起诉。
北院审理时,陈员认罪,与小志达成以廿万元和解,法官因此轻判,并给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