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印度听说是可单身申请伴侣孕母,
不过现在似乎已禁止外国人/同志/单身者于印度寻找代理孕母。
(印度当地法条我看不懂,所以无法查证法条实际内容)
资料来源 https://goo.gl/fYXxHh
另外也有查了下几年前的国内相关学术研究的资料,
多数允许代理孕母国家,都是明文禁止单身者申请,
然后当时资料是无国家明文允许单身者申请的。
台湾其实有不少异性婚姻者也有代理孕母需求,
几年前卫福部也曾提案修法承认代理孕母,
但因部份立委认为草案内容对孕母保障不够周延,
所以草案被打枪了。
虽没有看到当时的草案内容,不过估计人工生殖法
申请者需为夫妻的限制是没有被拿掉的,
未来人工生殖法适用于单身者的可能性……个人估计微乎其微。
结论:单身申请代理孕母,几乎不可行。
另,同家会出版的 《 彩虹宝宝的奇幻旅程 》
内文提及美国代理孕母各项费用合计约450万新台币。
且此金额仍在逐年增加。
结论:这数字可以买房了……
虽然答案都很泼冷水,(妳也知道啊)
不过如仍然不死心,或著其他男同志还想了解更多,
关于男同志藉代理孕母生子的可能性,可以到下面的网站看看唷。
男同生子的崎岖路
http://twsurrogate.blogspot.com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4-13 23:38:00无交易的代孕算是剥削,例如亲属间代孕?我不否认子宫代孕可能被贩卖,这是一个议题。但非所有代孕都是经由交易,可能是协助或参与。
"他唯一得到的就是利他主义的光环,这是一种非常廉价的努力,只有在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们牺牲多少,而非他们达成多少的社会里具有吸引力。"
作者:
Blue8 (蓝8)
2017-04-14 00:12:00代理孕母解决了一部份人对小孩的需求,但造成的剥削也是不能忽视,且难以解决的
但这只是打高空球,完全脱离金钱交易以现实是几乎不可能的。并且不只要关注在印度等第三世界国家的孕母,几个欧洲行国家也禁止代孕,我认为,只要使任何一个人身处于不对等的状态,就应该不这么做。"为什么一定要自己的种"这个问题,比想尽办法要找到生出自己小孩的作法还需要被看见不是吗。我认同以收养的方式立法,以小孩的权益看来,父母是不是亲生的不会是问题,重点是能不能给他爱与关怀、以及适合生存的环境。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4-14 08:25:00不觉得回应文不对题吗?问你伦理问题,你回干嘛不收养?所以我们是谈收养还是代孕啊?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4 08:56:00美国出生证明是写委托双亲的名字 不会有继亲的问题是不是剥削 要看社会的进步程度 美国的孕母很多都是全家支持才做的 能在家当家庭主妇又能有医疗保险及收入 这是个人的选择 没什么好不好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04-14 10:00:00能找代孕都有一定经济水准,我希望台湾能开放
作者: EddieChia (我是贾艾迪) 2017-04-14 12:52:00
很感谢九命的回文!!另外我搞不懂剥削是要指什么,孕母不都是为了钱才做的吗,她要钱,我要小孩,是剥削谁
作者: aumoney (卡特) 2017-04-14 13:33:00
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在没胁迫之下何来剥削?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7-04-14 15:50:00剥削有时候不是直接的,就如同性交易,也有时候是受到剥削却不自知
作者: EddieChia (我是贾艾迪) 2017-04-14 16:31:00
那我去精子银行捐精或赚些外快,也能告别人剥削我囉?总觉得有些女性主义太极端了,男女都是平等的。
作者:
Blue8 (蓝8)
2017-04-14 20:33:00这样割肾卖肝也都为了钱有何不可?并不是你情我愿就不存在剥削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4 22:06:00那得要先定义何谓剥削 不然老板花钱请你做事是一种剥削还是合理的关系?
作者:
xwill80 (小明)
2017-04-14 22:44:00我要钱。好,你要钱我就给你,给我生。好(抖
作者: aumoney (卡特) 2017-04-14 23:16:00
老板支付作怎么剥削呢?是被害妄想吗?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5 07:44:00楼上没听过剥削劳工吗 反正扯到钱扯到人 就有人喊剥削 这帽子一扣下去什么都别想了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代理孕母的待遇(不光指拿到的钱)到底如何才是合理是孕母本人满意就合理? 还是要由第三方规范才算合理?而万一这个"合理待遇",是一般人根本无法给出来的,又该怎么办呢...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5 11:52:00美国一切都制度化了 可以参考。例如,代孕前双方都要经过心理咨商 通过了才能进行. 没有完善的制度 像印度 才会让不肖的仲介从中剥削
但也是有人主张代理孕母的合理待遇包含能探视小孩...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5 13:04:00探视还好吧 法律上没关系就好 不过就夫妻离婚来说 探视权跟抚养义务是两面的 想要探视请先尽义务 话说回来 孕母对小孩的义务是什么 没有义务却要权利 这可有得吵
是啊,孕母拿钱交货银货两讫的角度而言是颇有制度了没错但其实现在是很多层面的东西没搬上来吵而已...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15 19:16:00孕母要的是对小孩的权利 这很简单啊 就以小孩的角度来看先说要对孩子尽什么义务 即使是一般亲生父母 对孩子不尽义务 可是什么权利都没有 孕母呢?一般亲生父母是如此总不可能给孕母没义务却有权利的待遇吧 没搬上台面吵 是因为没有筹码?
作者: EddieChia (我是贾艾迪) 2017-04-15 23:23:00
推楼上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7-04-16 13:44:00孕母的角色,在台湾的定位比较接近的是生育后,子女判给父亲的女性,在没有(或不需要)付赡养费或对子女配偶犯罪的情况下,是有探视权的。 以上仅供参考以上指的是离婚的女性当然,这作法其实在这圈子,已经不能算是稀有个案了好像讲太多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