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这篇社论,我气到整晚都没有办法让别人干我...
又气自己能力不好,没有学识可以辩驳,特别将本文完封不动贴上来
希望版上高手出手能够好心回应回应这种谬论...小弟感激不尽..
将来有机会一定好好酬报各位大哥^^....
作者:
zxcvbnm9426 (æ‡æ–¯åº•é‡Œä¸€åŒ¹ç‹¼)
2017-04-06 08:49:00他的论点就是婚姻就是交配后来那些保障也都不是人权所以婚姻平权也有很大部分是在这个保障的扩大用结婚的福利等等去讲就可以打破礼记了吧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7-04-06 09:04:00建议本文的作者多唸几次民法,就可以知道[权利]两个字怎么写例如像劳工请假条例的请假权利或刑诉中的告诉权皆与[配偶]二字密不可分~这种层次这么低的文章不用理他~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4-06 09:10:00又是我国数千年的鬼扯 明明是受了基督教影响改成现在的制度 教授的历史真差还来献丑
婚姻≠繁衍,真的等于繁衍的话,生育补助等政策根本是多余的。
作者:
taging (腼腆鱼)
2017-04-06 09:26:00宪法法庭在谈论的是宪法22条内包含的婚姻自由,早已跳脱人权与否的层级、说实在话如果给同志''不是婚姻的制度''那又能称的上是''婚姻''自由吗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7-04-06 09:36:00他讲的跟法律都没什么关系 = =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4-06 10:21:00那为什么可以离婚呢 这样不是很不荣誉吗为了更好的生育后代 双方都有了束缚? 那不生的跟生不出来的是不是要禁止结婚呀
作者:
u96873 (阿均)
2017-04-06 10:24:00民法哪来婚姻编?level也太低
作者:
xanc (Faded)
2017-04-06 11:28:00底下网友已经打脸他了,亏他还是退休副教授耶之前的聘书是用鸡腿换的吗?
作者: pokota 2017-04-06 13:22:00
难怪学术不会进步 这种程度也当教授婚姻是法律与经济议题 不是什么荣誉道繁殖议题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4-06 13:31:00张森富 台北城巿科大通识中心副教授恕我无知,台北城市科大到底是什么学校啊?座落在台北哪啊?怎么听都没听过还看不出是什么系所专业,挂在通识中心下面的副教授???刚刚认真查了一下 原来城市科大前身是光武工专啊!等等 光武工专我也没听过QQ
作者:
newkoks (战斗工兵%)
2017-04-06 14:16:00五常也有君臣啊,我们也是皇帝治国吗?拜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4-06 14:37:00台北城市科大就是以前的光武,前一个名称是北台湾科大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7-04-06 19:01:00民法只有亲属编没有婚姻编契约自由也会导致欠债破产 难道契约自由就因此不是权利了吗
老是爱讲一些礼记中庸,其他国家没有这些鬼礼教,还不是好好的
所有人权都是透过社会制度赋予的,这位在讲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