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权] 苦苓/同婚修法:不容乐观!

楼主: dualiammin (歪歪)   2017-04-05 15:30:31
※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Ov9nmX7 ]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标题: [平权] 苦苓/同婚修法:不容乐观!
时间: Wed Apr 5 15:27:40 2017
苦苓/同婚修法:不容乐观!
来源:东森新闻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05/897885.htm
文/苦苓
近来,支持同性结婚者(以下简称支持同婚,相对则为反同婚)弥漫一股乐观的气息,认
为此法进入立法院时,一直不愿接受台湾首位公开出柜者––祈家威所申请释宪的大法官
竟跳出来接受释宪,一举压过立法院修法争议,更透露了“蔡政府的立场”。尤其这届大
法官会议的成员以自由派学者居多,加上宪政法庭召开时,多数“鉴定人”也支持同志权
益(护家联盟还抗议他们未能参加)。如此看来,同志婚姻修法形势一片大好,那么,台
湾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的国家了吗?
虽然我也非常乐观其成,但容我浇点冷水:同婚可能通过没错,但不会是支持同婚者所希
望的修民法,更可能是以“特别法”通过。如果你能接受后者,那当然OK,否则,可能要
大失所望了。怎么说呢?其一,虽然大法官插手了,但会议中所讨论的,除了同性结婚是
否违宪外,竟还加上“若立法创设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侣),是否符合保障平等
权及婚姻自由意旨”。奇哉怪也!释宪不就是要请大法官们针对已经存在的法条或判例进
行解释吗?可《同性伴侣法》既然还未立法,为什么大法官已经“鸡婆”的先来讨论了呢
?是否要在释宪时来个“不动民法,但可立特殊法”?此动机令人质疑。
其二,宪法法庭辩论的四大主题中,有一条为“立法创设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侣法
专法,是否符合宪法保障的平等权与婚姻自由意旨?”此项被怀疑的理由同上,也就是如
果完全没这个打算,那又何必多事的辩论这个议题呢?
再者,蔡英文政府派出法务部长邱太三列席宪法法庭讨论同婚释宪案,然这位被批为“千
年部长”的邱太三,竟以“祖先牌位考妣说”等荒谬理由反对同婚,还说:“同婚对中南
部冲击很大。”试问,邱太三不就是代表行政院长林全?而林全,难道不代表蔡英文吗?
假如蔡政府针对同婚修法心意已决,因而影响了大法官会议(这只是假设),那更能影响
法务部的蔡政府,又为什么放任下属和自己唱反调?尤其别忘了:法务部准备提出的法案
,就是《同性伴侣法》呀!
此外,以蔡英文竞选时的“劳工周休二日”政见为例,到最后却落实成为“一例一休”,
希望劳资双方皆不得罪(事实如何则是另一回事),还有针对年金改革,要求民进党团接
受“折衷”的年改会版本。由上可知,以“蔡半套”来形容她的执政心态一点儿都不为过
。因此,不修《民法》以免对社会价值与伦理秩序造成过大的冲击,改为制定《同性伴侣
法》来满足同性婚姻的需求,如此岂不两全其美(?)
何况,反同婚的最底线就是“民法不动,专法尚可”,这招可说是后座力最低、阻碍率最
小的。我是不知道支持同婚者,对两种结果的想法比例如何,但若是抱持非修《民法》不
可者,我必须讨人厌的告诉你:一点也不乐观!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4-05 15:46:00
点开谜团,邱太三是蔡英文相当满意的人选当然也表达蔡英文对婚姻平权选后正确态度林全的法庭后切割只是演戏...这样两边不得罪,又能贯彻蔡的(歧视)理念该说是歧视吗?或许蔡觉得是恩惠吧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04-05 16:00:00
套句阿扁的话,就是让我选上了 ,没你是要安怎?!卖彩虹卡买选票消费同志爽爽当选,养肥了dpp这些政客,到现在什么才知道自己多蠢。
作者: swow (planet)   2017-04-05 16:17:00
等著看吧,这政府要是最后搞出个歧视法,就别怪自己国民党化
作者: cnshwlmiles (老阳)   2017-04-05 16:36:00
如果到时候出了歧视法一定会暴动的…
作者: housefinch (紫雀)   2017-04-05 19:18:00
有过没过都还有很多东西要努力争取
作者: funnyfriends (快跑小黄)   2017-04-06 00:43:00
法务部强推专法,政府却没有强力的切割或是采取行动反对,不难看出专法才是行政院的立场总之,对总统这一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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