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OqusytP ]
: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看板: lesbian
: 标题: [平权] 大法官言词辩论书面资料出来了
: 时间: Thu Mar 23 16:56:24 2017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1060324/0.asp
: 个人整理的鉴定人立场如下:
: 陈爱娥:应属立法形成自由,不违宪。可采德国同性伴侣法。
: 张文贞:单纯以性倾向分类作为婚姻自由/婚姻权保障的差别待遇,已违宪法第 7 条保障
: 人民平等权之意旨,应属违宪;采同性伴侣法亦不符宪法第7条意旨。
: 陈惠馨:拒绝祁家威登记,违宪。立法院不宜创造新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法”,规范同性
: 者之关系;否则有违反宪法第 7 条有关平等权规定之疑义。
: 刘宏恩:违宪。采取民事伴侣或同性伴侣法,违宪。
: 李惠宗:目前法制有对基本权保护不足的违宪疑虑,至于选择何种方式保护保护同性恋者
: 的人格发展权,在立法裁量上选择“同性伴侣法”的保护,属合宪的措施,不会有违反平
: 等原则之虞。
: 邓学仁:未回答是否违宪,但主张以同性伴侣法或同性婚法将现况法制化。
: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师)
2017-03-24 11:12:00Xd
作者: shaliebe (Oreki) 2017-03-24 11:12:00
这样分没意义好吗
作者:
imlouis (Always here)
2017-03-24 11:21:00陈爱娥老师虽然是“地名大学”副教授,但她的学术涵养是
作者:
imlouis (Always here)
2017-03-24 11:22:00顶尖、top等级的学者
他的学术涵养顶尖,但他反对耶。哪个学校、学术涵养顶尖 who care?s
作者:
hotcom (臣又又-Chanyoyo)
2017-03-24 11:32:00要分也是看博士在哪唸投那些期刊过
真的!其他人都是白痴,学术成就最厉害,学者才是聪明人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3-24 11:40:00
有点丢脸
作者:
TobinQ (托宾的Q比率)
2017-03-24 11:41:00你只是想战学校而已吧
作者: iamhcy 2017-03-24 11:43:00
陈爱娥也不算反对阿,只是觉得是立法院的事而已
她支不支持同婚,跟她的行政法学一直都是两回事啊。本来就不应该以人废言。
作者:
xcvfrd (.)(.)
2017-03-24 11:44:00台湾有顶尖大学?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3-24 11:44:00
大哥你是来反串的吧
作者: iamhcy 2017-03-24 11:50:00
李惠宗都说立法怠惰了还算反对喔厂厂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7-03-24 11:53:00这样整理很无聊
首先,爱娥没有反对,看不懂还跳出来只会感觉你可笑又可悲不过爱娥老师没有当过大法官啦
学术成就最厉害!其他人很笨都不要讲话。行政法的贡献很了不起?咦 干其他人啥事
不要战学校…没有意义不小心推到…你这行为非常不尊重别人 同志被尊重的还不够多吗?况且这些教授又不像萌一样是无脑反对 你这样打愿意认真讨论的人 根本只会加深对立
他只是把不违宪的都打成反对吧 其实认真听其实没有教授反对同性婚姻 只是要用什么方法达成而已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3-24 12:45:00加油好吗
作者:
lanx105 (海绵/简单多细胞)
2017-03-24 12:59:00推政大^ ^
作者:
momocco (蝴蝶)
2017-03-24 13:01:00文组讲的话都要仔细听 一堆陷阱
作者: s568982121 (happykang) 2017-03-24 13:02:00
嘘战学校 应以观点及观察为重
作者: shunsun 2017-03-24 13:15:00
爱娥老师学术地位不是你能质疑的
作者:
vvn30 (囧兴~)
2017-03-24 13:39:00现在是要来战学校?
作者: milton1991 (万) 2017-03-24 13:42:00
不知道你是看不懂还是怎样,这样区分真的很无聊爱娥在说,假设婚姻定义核心是异性婚应当专法记得定义核心的处理要小心,释宪要说清楚不就是在讲,如果婚姻定义不是异性独有,专法就无绝对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7-03-24 13:47:00恩...你真的有看懂他们再说什么吗?怎能单纯用赞成和反对就概括?
作者: milton1991 (万) 2017-03-24 13:48:00
邓教授在说,同/专法都可以,专法真的完善也可以如果修民法,要注意1061-1071要记得改或增列或增章不懂得时候问一下也好,不要给别人随便帽子....
作者: na052551 (ultrayian) 2017-03-24 13:54:00
台北大法律系很强好吗
邓教授的提醒本来就很中肯不要把自己搞的像小密萌一样
作者: milton1991 (万) 2017-03-24 13:58:00
李教授在说,GAY需要意识到"婚姻"有负担跟义务如果在没意识到婚姻有负担跟义务之前,专法必须的除了邱部长,每一个鉴定人都强调""请立即保障""GAY!综观来说,李教授似偏向反同,邱部长萌萌是附身除此二人外,其他都是明显中立或赞成= =打完都累了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3-24 14:17:00觉得李教授的话很愚蠢 是把同志当成小朋友不懂什么叫作婚姻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 你懂的事大家都懂 所以别耍呆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7-03-24 14:22:00政大,算顶尖大学?
老实说,除了邱太三的言论我听不下去之外,其他人的言论我觉得还满很理性讨论的阿
作者: milton1991 (万) 2017-03-24 14:29:00
我觉得李教授也未必那么不好,比较像老一辈的担心李教授反复建议要立即保障,指是他对民法有疑虑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7-03-24 14:33:00要求反歧视 结果自己歧视学校这样对吗
作者: YoyogiBaum (The MomentN   ) 2017-03-24 14:52:00
战学校就是要嘘,失败到极点!
作者:
nitk376 (瓦拉米)
2017-03-24 15:04:00只有妣考邱坚决反对
作者: etute (恋习曲) 2017-03-24 17:51:00
战学校、贴别人反方标签不是很好吧?觉得对方论述有问题 请就事论事 产出论述让大家一起讨论
作者:
haioshi (阿鳟)
2017-03-24 20:04:00分这个要干嘛
作者:
jachnny (阿岳)
2017-03-24 22:21:00北大法商本来是中兴法商的,学校真的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