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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asin (玫瑰色) 看板: lesbian
标题: [新闻] 世新/高师/高医性别所联名递交意见书
时间: Thu Mar 23 00:07:22 2017
学界挺同婚浪潮 3所大学教授罕见联名递意见书
上报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4147
黄驿渊 2017年03月22日
不让性别专业在同婚释宪案上缺席,国内3间以“性别”为名的研究所,包括高雄师范大
学性别教育研究所、高雄医学大学性别研究所、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在后天同婚释宪案
言词辩论开庭之前,以全体教师之名递给司法院大法官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表态力挺同
性婚姻。这也是国内罕见有学术单位联名递交意见书给司法院。
这份意见书对大法官喊话表示,台湾法律专业社群没有理由再袖手旁观,应即刻检视法律
体系的性别盲、同志盲与其异性恋霸权、男女二分的僵化特性,“敬请作出即刻允许同性
伴侣登记结婚之解释”。
负责撰稿的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教授陈宜倩接受《上报》采访表示,目前大法官找的鉴定
人都是宪法、民法等法律学者,虽然法学专业很重要,但同婚议题不只是法律议题,还牵
涉社会、文化、教育及经济议题,也涉及更深层的社会安排,希望借由意见书“提醒”大
法官,除了法学意见外,也应参考不同专业的意见。
“校园内的师生、教职员有不同的性倾向,但他们都是我们的好同事、好同学,却被国家
的法律区隔开来!”陈宜倩说,师生社群中包括了不同的性别主体、不同的生理性别、不
同的性别特质、不同的性倾向、不同的性别认同,但“我们之中一些人目前被排除在国家
肯认的婚姻体制外”,这让国内这3间“以挑战男女二元论”为教学目标的性别所,决定联
名站出来发声。
意见书也指出,性别所全体教师之所关心此议题,是因为人们对“生物多样性”意识逐渐
觉醒之际,却对理解人类之“性/别多样性”颇为吝啬,除诉诸基本权利保障外,如果欠
缺对人情世事的关怀与感受力,很容易走入漠视非主流族群的不归路。
对于同婚释宪案,意见书主张,“现行《民法》,并非必然排除同性婚姻”。内文指出,
当代的性别理论早已指出传统对于“男、女”这种二元分类,已背离了人们日常生活的真
实经验。因此,《宪法》第7条规定,“无分男女”在法律之前平等,应理解为“无论个
人如何展演其所认知的男女”,包括性别表现、性倾向、性别认同等面向等意涵,法律之
前一律平等。
此外,意见书认为,我国《民法》采“世俗婚”,而非“宗教婚”,但社会上热烈讨论的
反对同性婚姻理由,却多是立论在文化传统或者个别的宗教教义,“我们认为并不可采、
必须回归宪政法治保障自由与平等核心精神才是。”
反同婚方常以同性伴侣无法生殖作为反对理由。意见书指出,婚姻虽然可有生殖的面向,
但传宗接代或生殖也非婚姻唯一的目的;如果认为同性伴侣无法自然生育,而认为与异性
伴侣不同,那许多无法自然生育或没有生育的异性夫妻是否结婚权利也应受限?若对不孕
异性夫妻与同性伴侣的差别待遇,无法提出有力论证,那就无法当做有效的反对同婚的理
由。
专法有违宪吗?
至于《同性伴侣法》等专法是否违宪?意见书认为,若国家提不出任何具体“公共利益”
的原因、且通过比例原则检验,那就无法限制同性伴侣进入《民法》的婚姻制度。
意见书并指出,“隔离而平等”都可能无法通过违宪审查,更何况是隔离且“不平等”的
立法模式。文中举例,美国曾有一段时间允许了恶名昭彰的“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种族隔离,但最终被美国最高法院宣告违宪。此外,美国纯男性维州军
校被挑战违宪时,曾主张替女性设另一所“隔离但平等”的平行学校“维吉尼亚女子领导
学院”,但提供不同的课程及教育方式,最终也被宣告违宪。
看看德国例子!
意见书另举德国《同性伴侣法》为例指出,该法上路后,不断遭遇公民团体争讼挑战,最
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透过一个个案件,宣告德国的伴侣法中许多条文规范违反《德国基本
法》的平等权原则,认为法律对异性婚姻与同性伴侣形成差别待遇,已间接建构了性倾向
歧视。
例如,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09年宣告公务员的同性伴侣,无法如异性恋配偶请领遗族抚恤
金违宪、2010年宣告“赠与与遗产税法”无法像异性配偶适用税率,免税额额度等规定违
宪、2012年宣告同性伴侣公务员未能如异性配偶享有的家庭津贴违宪、2013年宣告无法像
异性配偶可收养其配偶已收养的子女、无法像异性配偶合并申报所得税均违宪。
意见书最后在结语表示,期待我国法律专业社群,能不畏社会重大争议,提出对多元现实
需求真诚回应的宪法论证,“事涉法律传递自由与平等不排他之讯息,不应姑息性倾向歧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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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性别所,推宜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