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OouS9_9 ]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标题: [平权] 婚姻平权不是口号 是身边真实存在的家庭
时间: Fri Mar 17 14:49:39 2017
婚姻平权不是口号 是妳我身边真实存在的家庭
来源:苹果日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6/1077589/
Kasen Lu/律师
这阵子,我们的社会因为“婚姻平权”的提案(修改《民法》纳入同性婚姻)进入立法院
议程,兴起一阵腥风血雨。
赞成的一方,挥舞著彩虹旗,高呼:“真爱无敌”、“爱是平等的”、“人权不能等”;
而反对的一方,则多是基于虔诚信仰与宗教热情(不论承认与否),仿佛末日将要来临般
,声嘶力竭地阻挡台湾的“沉沦”与传统的“崩坏”,发动无差别攻击,不惜重金、不遗
余力地在每一个场合,悲愤激动地诉说着他们的恐惧,不求甚解扭曲草案的内容,挥舞著
“捍卫下一代幸福”大旗,带着孩子亲上战场,用仇恨与偏见,连结同志与各种罪恶或污
名,甚至刻意或不假思考地散布种种不实言论,不论多少人试图论理、沟通、分析、指出
其中的谬误,徒劳无功。
我仿佛听到1989年,大街小巷哀恸地唱着:“蒙上眼睛,就以为看不见;捂上耳朵,就以
为听不到”;这一次的对立,这一次的撕裂,不论是谁的真理,谁的创痛较真实,谁的怒
吼更为响亮,双方的热泪与热血,都在2016年11月17日写下了历史的伤口。
一直一直在想,除了在脸书同温层相互取暖,重复前人已经主张过无数次的各项逻辑论理
,努力不要因为仇恨而生仇恨感,不要因为对立而开始用力反击,我能说些什么给这社会
上某些尚有疑虑的“当权人士”、给“沉默的多数”人民,或“似乎沟通无效的少数反同
群众”听呢?
我很想从年轻时改变我人生视野的“社会建构论”的角度,说说“意识形态”、“主流思
想”、“霸权”是怎么样在我们的社会中形成、流动及演变,与“法律”、“教育”在这
些过程中扮演的关键角色。但这么学理的文章,在现在的氛围与众人激动的情绪下,恐怕
难有太多的听众。
那么最起码,我们是不是能借镜思考,现在所谓的“理所当然”、“真理”、“主流思想
”甚至于反同团体口口声声要维护的“传统”,从历史的角度看来,实为一种动态、相对
的概念。不仅非恒久不变,且常常是因为立于霸权地位的既得利益者(例如历史上的男性
、白人、奴隶制度的得利者、特定宗教等)利用法律、政策以及教育作为工具,以社会、
学校、家庭作为单位来传递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例如:什么是“正常的”、“优越的”
),进而建构(或巩固)其难以撼动的社会地位,并藉以分配权力及利益。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奴隶制度盛行的时候,当时的主流思想甚至于学术文献普遍且一
再地强调著,黑人是一种“低等人种”(Sub-human),拥有较低的智能且无法在文明社
会里自我管理或进行文明生活,必须透过“较优越、高等”的人种,也就是白人,来加以
约束并教养,合理化对黑人的种种差别待遇,并建构了奴隶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理由。当
这样的想法成为一种时代下的“真理”或“主流思想”,因此所衍生的种种不平等与歧视
对待、剥削,在这样的脉络下似乎也就显得相当“理所当然”了。
我想生活在当代的大家,有幸已经站在一个相对进步的位置。我们看到,所谓的“当代主
流思想”:
从“人们普遍相信地球是平的(地平说)”到“被证实地球是圆的(地圆说)”;从“妻
妾成群”到“一夫一妻”;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男生女生一样好”;从“黑人为次
等人种,生而为奴”到“种族平等”;从“女性从属依附于男性,为男人的可交易资产”
到“两性平等,夫妻共持”;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到“主权在民”;从“异教徒
为罪人,甚至成为屠杀的理由”到“宗教自由为人民基本权”,以上,不胜枚举。
但此等改变,在现代的我们看来,已为“理所当然”。但这样的“理所当然”,是多少前
人前仆后继,推动法律与教育的改革,推翻曾经也是“理所当然”的“当代主流意识”,
而带给我们这一个世代的。
今天我们推动“婚姻平权”,不是要夺走任何既得利益者的权利,或破坏什么既存的结构
,而是要给予那些一直以来被体制排除者相等的权利与保障。
“婚姻”是一个选择,一个决定,是两个成熟的人之间交换一生最深思熟虑的承诺、相依
相持、不离不弃,也是国家权力最不应该介入,告诉你可以或不可以跟谁携手相伴余生的
领域。每一个人,自由选择其缔结家庭的对象,并且受到法律平等的对待,不论是课以的
义务或享有的权利,皆不因为你所选择的对象,而有任何不同。
如果今天国家在立法制度设有特定亲属不得结合的限制(题外话:真正传统的古人,对于
近亲结合也不见得有所禁止,甚至在中外历史上常有贵族或皇室近亲通婚的情形),在同
性或异性婚姻,亦会有同等限制,而非以此等亲属通婚之限制作为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
使非属此特定亲属范围内的同性伴侣,无法如其他人一样在法律上与另一半缔结婚姻关系
,即便有两人间有“事实婚”的存在,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一生无法享有体制的保障
,也等同我们的国家与社会借由以此等制度否定其关系的存在。
对于同志的认识不足,那是社会的脉络、历史的共业,是我们该好好努力的方向,而不该
是无限滋生恐惧恶意的温床。今天,反同团体说:“我们还没准备好”、“同性恋是种病
态、是犯罪、是诱惑”、“我的孩子不该知道同志或同志家庭的存在,那对他们来说是种
威胁”,或亦有释放善意地表示:“我们尊重同性恋,但是婚姻及《民法》是特属于异性
恋的制度,同性恋家庭需要保障的话应隔离处理”云云,我想起在离我们也不是那么遥远
的上个世代的黑人平权运动,那多数美国大法官认为“隔离而平等”的年代,那处于优势
地位的族群是多么义正词严地要求:“有色人种不得使用白人的厕所;有色人种不得进入
高等学校就读;有色人种应坐在公共汽车内划定的区域;黑白不得通婚等等不平也不等的制度
措施”。
透过“婚姻平权”,我们期许这个社会看到:“同志家庭,就如同每一对透过婚姻,许下
承诺的伴侣一样,有血有肉,在我们深爱的这片土地上,脚踏实地的在过生活。这是一对
伴侣的人生选择,他们携手建立了一个家,并用每一天的生命在实践、守护着它”。
这样的爱、这样的家没有比较伟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就如同你我身边每一个家庭一样
,是真实存在着的,也一样需要在每一天的生活里,用心持续去经营它。而等者等之,我
们又何其忍心在婚姻制度上,一再地拒其于门外、否认其存在,或视其为次等或不良公民
,一再地告诉他们你们的家庭是个错误,不应该也不值得受到法律的认可,更剥夺其应有
之法律屏障与幸福仰赖,使成百数千的同性家庭,每日惶恐地生活,担心自己一日遭受不
测无法照顾深爱的人,让另一半在失去一生所爱的同时也失去所依的生活,或使两人共同
养育的孩子因法律的屏障而无法拥有双亲,使一个家因法律保障不足而颠沛流离。
“婚姻平权”,真的不是只是一个口号,一个运动或一阵流行而已,那是多少家庭生活的
根本;“婚姻”,不是爱情的保证,它是一个家庭的开始,与一辈子的努力;而“平权”
只不过是要求我们平等对待他们,不再以法律来阻止或拆散这些努力生活的家庭。
“Today, we have a dream,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下一个世代的开始,
需要你我一起推动这改革的滚轮,让我们一起写下历史,让台湾成为一个更为包容、平等
,懂得尊重差异的社会吧,也期许我们能成为自由的风,让更多的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归
属,能够与另一半携手共生,好好安睡,感谢我们生在这个平等而有爱的国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