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 所有婚姻制度都是历史偶然:解构反同婚

楼主: Menel (Arda)   2017-03-10 18:17:21
2017/03/10, 社会 关键评论网 https://goo.gl/2Zkcwa
所有婚姻制度都是历史偶然:解构反同婚神话
我们想让你知道的是|目前反对同婚的说法,除了“自然”、“传统价值”之外,还能拿什么来说嘴呢?唯一的只有道德式,而且是“唯我独尊”的三流道德式说法而已。号称全面执政的民进党,你们执政的基础,还是建立在这些三流的道德论述吗?
文:王宏仁(中山大学社会学系)
反对同志婚姻的团体,最喜欢讲保卫传统家庭价值了,例如最近副总统陈建仁在接见反同团体后,接受访问时说:“我们必须在台湾文化和对家庭、婚姻价值的理念脉络下去考量同性婚姻。”大法官释字第554号“婚姻具有维护人伦秩序、男女平等、养育子女等社会性功能”。但是,什么是台湾文化的家庭、婚姻价值呢?什么是“人伦秩序”呢?难道是反同婚团体说:“一男一女的婚姻具有自然生育与教养子女的功能,使得社会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吗?
这种诉诸“传统、自然”的说法,其实就是罗兰・巴特说的神话论述:“神话的任务就是让历史的意图,得到自然的正当性,让偶成的事件看起来像是永恒的事物”。反同团体目前的历史意图,就是让大家相信:婚姻本来就是一男一女的,家庭有“自然的”生育跟教养功能,透过这样的论述,让偶成的一夫一妻制度、自然生育养育的神话,成为永恒。
中国人是两个同性男人的子孙???好可怕的神话啊!
大家都知道一夫一妻根本不是台湾的传统,三妻四妾多的是,童养媳、过继习惯也满地是,没有什么“自然”生育跟“养育”的事情,例如才不过70年前的日治时期户口登记,“妾”可以是合法的婚姻,另外还有许多我们现代人无法理解的家族关系登记,例如螟蛉子、养女、私生子、庶子、媳妇仔、从兄、从兄违 ,这些多元家庭的故事,就留给其他作者来说。
这里我们要讲的是“自由结婚、自由恋爱”。透过百年前,一些卫道人士论述“自由结婚与恋爱”的报章文章,来看看当时“正常的、自然的、传统的家庭价值”是什么?也看看当年“从古至今不变的家庭价值”,如何在1970年代的短短十年间崩解,甚至我们都已经忘记,台湾曾经历过很长的“奉父母之命,凭媒妁之言”年代。
你们竟然要自由结婚,跟禽兽不是一样吗?
传统台湾汉人的男女婚姻,不论是成年男女、童养媳或招赘婚,基本上都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男女双方的婚姻缔结是取决于双方的父母。日本殖民台湾之后,仍保留这样的惯习。台湾总督府法院在1908年的判例说:“依据(台湾)旧惯,婚姻或离婚非仅依当事人之意思即可成立,尚须遵从尊亲属(一般是父母)之意思。”也因为有这种习惯,才会出现不经过父母同意而双方“私奔”这种字眼。还有,夫妻要离婚,也不是随便就OK的,还必须父母同意才可以,这种奉父母之命的异性恋婚姻,可是维系了好几百年的传统啊!
此外,日治时代民法规定,男子30岁、女子25岁以下,如果要结婚,必须经过“户长”的同意。也因为如此,即使有自由恋爱,但父母仍然掌握了关键的否决权,以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婚姻,在当时可以说根本不存在。
那么婚姻的意义,在当时是如何看待呢?
在明治40年(1907)七月十六日,台湾日日新报的一篇“议论”,发表有关于“自由结婚辩”,一开头就写“有人来问我关于婚姻的事情,如果不是父母的命令或媒妁之言而结婚的,以前的人就鄙视之,称做‘野合’(不是打野砲的意思喔,是指跟野兽一样的交合),但是现今却说是自由、文明。那么婚姻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它不单只是为了男女两个人,而是为了子孙延续、为了社会成立、为了国家保存、为了造化自然。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男女‘一时情绪的偏差’而结婚,那实在非常偏颇。
如果忘记上述的原因,就会变成‘无纪律之民、无秩序之世’,跟禽兽有何差别呢?”
这种看法,跟一个世纪以后的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反对同婚说法,一模一样。在“台湾基督长老同性婚姻议题牧函”一开头就写道:“婚姻与家庭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婚姻是指一男一女成人自愿的结合,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并获得社会和法律认可的独特关系。在婚姻关系中,经由夫妻性行为,就有自然生育子女的可能性,因此婚姻关系可能发展成为父母与子女的家庭关系。因为婚姻具有生育与教养子女的功能,而生育与教养子女使得社会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所以全世界各国皆立法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
它一开始就先下定义什么才是“自然的”,所谓的“自然”,就是一夫一妻制度,而且要“自然生育”。不过这个定义,不仅一点都不符合台湾的传统(一夫多妻妾),也忽视过去半世纪来生殖科技为人类带来的影响,例如试管婴儿一开始也被视为“违背自然”,因为没有夫妻之间的性行为,但现在还有人会说使用试管婴儿生小孩的人不自然吗?此外,该论述也诉诸“自然一代又一代延续下去”,跟百年前反对自由婚姻的说法,是不是一样?百年前只有听爸妈的话,人类才可以一代又一代的延续下去,现在则是要听基督长老的话,人类才不会灭亡。
你还会相信这种神(ㄍㄨㄟˇ)话吗?
自由恋爱好可怕啊!
那么现在社会所赞赏的自由恋爱,当年的社会是如何看待呢?
1926年的台湾日日新报作者杨钟钰写道:“如果婚姻不听父母的话,也不问对方的阶级跟德行,而号称是自由恋爱,这样子的两个人,跟嫖客、娼妓,有何不同呢?我还没看过嫖客跟娼妓会孝养其父母舅姑的!”这种将“不符合社会期待的爱情”,贴上“娼妓、嫖客”的标签,跟现在反同论述,把同志爱情贴上“爱滋传染、性滥交”标签,是不是很类似?反正反对的一方,一定要把非常规的爱情,跟非常规的性行为,扯在一起就是了。
另外一则自由恋爱的新闻标题是:“女子绞杀刚出生的婴儿,丢弃在厕所,自由恋爱的悲剧”,描述一位18岁女性与23岁情人未婚生子,因为担心养父母发现,而绞杀刚出生的婴儿。仔细看报导内容,关键在于养父母要求23岁的男子必须给聘金600圆才肯让他们结婚,在1917年的公学校教员,一个月的薪水才17圆;在1930年代,一个月20圆即可温饱。因此家长跟男方要求600圆的聘金,根本就是故意阻挠,这名男子拿不出来,因此女孩就被养父母关在房间不得出门。悲剧是来自于自由恋爱还是父母?
当时的报章报导“自由恋爱”或“自由结婚”时,有两个特点:首先、几乎都是一面倒负面消息,就蒐集到的50则新闻中,只有一则新闻是比较正面地报导“自由恋爱”,其他的新闻如“高工学生被退学,中自由恋爱毒”、“自由恋爱,产下一女,男竟娶他女”、“便所内捉奸,青年自由恋爱”、“离婚多是自由结婚者”、“高雄市内一对青年男女,自由结婚不成,投西子湾而死”等。自由恋爱被看成是“中毒”、悲剧人生的开始,或只能在厕所偷偷摸摸的进行。
第二个特点就是,如果出现悲剧的情节,几乎都是一个模式:蠢女人跟坏男人,这个蠢女人可能是被“市井无赖少年诱拐去”,或者因为高唱自由恋爱的新时代女性,但“见识不足”,悲剧收场。
例如报导一例为:“自由恋爱结婚未久,便惹起离异诉讼,见识不足少女极宜鉴戒”,描述一位在台银桃园支店工作的女性,被“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青年简慢居所迷惑,胆敢违背父母之命,把这么好的工作辞掉,以达成她的自由恋爱愿望。但是她却不知道,这个男子根本就是游手好闲、挥霍之徒。唉,青年的见识不足,只为了一时之间的爱情,不考虑将来的结果,造成今日这种后果,真一失足成千古恨也!”
所有的婚姻制度,都是历史的偶然
由此可见,在1945年之前的台湾社会,所谓的“传统”且“自然”的婚姻,就是要听爸爸妈妈的话,透过媒人婆,找到阶级相当的人来结婚。如果胆敢高唱“自由恋爱、自由结婚”,那就会“严重影响家庭价值、社会文化、伦理道德、教育、儿童福祉、社会和谐,甚至是人民的身心健康!”(套用反同人士的话语)好可怕啊!难怪许多家长都被吓得要去学校抗议性别平等教材。
但是那些反对自由结婚、自由恋爱的卫道人士,大概无法想像,才几年的光景,他们的玻璃心就碎满地了。
根据2001年的台湾社会变迁调查资料统计,在1950年以前出生者,仍有高达47%是相亲或媒人介绍,有8%是父母安排或介绍,这两者加总起来就高达55%了,自己互相认识而结婚的才16%。但是才不过十年的光景,随着台湾经济在1965年之后快速发展,城乡移民快速增加,传统的媒人或父母介绍的比例,急速降低到17%,自己互相认识的比例急速增加到44%。1950~59年出生的人,20岁的时候就是1970~79年,也是台湾城乡移民跟经济发展最急速的时候,整个婚配过程也急速变化,透过父母介绍跟媒妁之言而认识结婚的比例从此再也没有回升过了。
台湾社会从此进入这些卫道人士所担心的恐怖世界:“无纪律之民、无秩序之世”,再也回不去了,好悲惨啊!
不同年龄层,结婚双方的认识方式
“先自由恋爱而结婚”的意识形态跟实作,是非常晚近的事情,它是整体社会制度变迁,特别是工业化发展,提供个人可以脱离家庭经济生活而财务独立,才可能出现以个人主义为主的自由恋爱跟婚姻,这个现象跟西方、日本的发展相当类似。同样地,同志婚姻也是在社会变迁过程中,逐步成为新的一种家庭组织形态,它就如试管婴儿、代理孕母的新现象一样。
目前反对同婚的说法,除了“自然”、“传统价值”之外,还能拿什么来说嘴呢?唯一的只有道德式,而且是“唯我独尊”的三流道德式说法而已。在一个社会已经发展到分众、多元、庞杂的时代,用单一的道德观来抵挡历史的洪流,也是注定被辗压过去,而且成为未来的笑柄。
如此而言,号称全面执政的民进党,你们执政的基础,还是建立在这些三流的道德论述吗?
本文经巷仔口社会学授权刊登,原文发表于此 http://wp.me/p3bKKK-1pF
责任编辑:翁世航
核稿编辑:杨之瑜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10 18:42:00
这篇文好好看!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10 18:58:00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7-03-10 20:30:00
推 长知识
作者: sexyellOwO (杏橄黄OwO)   2017-03-10 20:57:00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7-03-12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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